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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19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办流通函[2015]304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6-3
实施时间: 2015-6-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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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切实加强流通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和《流通行业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对未完成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家政服务术语与分类》等19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附件: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取消项目(第三批)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6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取消项目(第三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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