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市 > 股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5]120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5-6-5
实施时间: 2015-6-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5月9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具备一定的股票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开展A股投资业务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应具备五年(含)以上的A股投资经验。”现修改为:“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应当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年6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 上证函[2020]11 2020/6/12
关于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 深证上[2020]48 2020/6/12
关于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9] 2019/5/31
关于就《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2018/3/3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7/10
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 2009/7/3
关于就《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 2019/8/23
关于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修订草案征 2023/11/10
关于就《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 2022/3/4
山东监管局关于辖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有关 20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