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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上线的说明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5-29
实施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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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2015年6月1日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上线全新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功能
  (一)企业端的调整
  1、FDI存量权益登记中将原有多张报表整合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2、ODI存量权益登记中将原有多张报表整合调整为《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3、取消报表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外方实收资本的校验提示,不论是否通过校验,均可报送成功;
  4、存量权益数据的申报状态调整为“未申报、已申报”;
  5、保留了表内部分金额项目的平衡公式校验和提示,不满足平衡公式时,则不能报送成功。
  6、新增上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报表的申报状态提示,以便提醒申报主体及时补报相关信息。
  (二)事务所端的调整
  1、申报功能中取消了需要输入代为申报主体的“FDI义务登记凭证”进行身份验证的功能;
  2、报送表格的内容、表格的校验规则、申报状态的调整与企业端相同。
  3、新增上年度存量权益登记报表的申报状态提示,以便提醒申报主体及时补报送相关信息。
  (三)银行端的调整
  1、申报功能中取消了需要输入代为申报主体的“FDI义务登记凭证”进行身份验证的功能;
  2、报送表格的内容、表格的校验规则、申报状态的调整与企业端相同。
  (四)外汇局端的调整
  1、取消了已申报报表的审核功能,报表申报后无需外汇局进行审核,标识为“已申报”状态即代表申报工作完成;
  2、企业端、事务所端和银行端取消了表格数据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校验提示,但依然运行校验过程,校验结果仅供外汇局端进行查询。
  二、新增的功能
  银行端和外汇局端新增ODI存量权益登记和查询功能。
  三、功能访问说明
  (一)企业端:为便于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解决往年存在的密码遗失和反复重置问题,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增加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企业端已经存在的具有存量权益登记功能的用户仍可继续使用。
  (二)事务所端、银行端、外汇局端的用户保持不变。

相关附件:
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上线的说明2101505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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