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业规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当前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12]95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4-17
实施时间: 2012-4-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20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宏观形势,我市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不容乐观的苗头性问题,工业企业面临市场、资金、成本等诸多困难,保增长促转型压力加大。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要求,精力再集中,力度再加大,措施再落实,切实把保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回升,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
  一、着力强化运行监测分析
  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运行预警监测体系,建立政府全程监控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研判工业经济发展趋势,动态调整和充实监测企业,跟踪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态势,掌握经济形势变化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口汇总并定期编发信息分析。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协调制度,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重大问题定期会办,协调解决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的问题,集中精力、集中资源、集中政策保增长、谋发展。
  二、着力构建有效投入机制
  加快建设一批成长性强的工业项目,为保持工业经济持续增长打好基础。进一步鼓励加大制造业投资,加强对投资项目、新增长点项目的动态跟踪服务,设立制造业投资重大项目评审、协调机制,重点围绕项目建设遇到的突出问题,一企一策、一事一议,能快不拖、能简不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开工、尽快建成投产。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导向服务,贯彻招商选资策略,内外并举,政策激励,引导民营企业扩大投资领域,优化投资结构。
  三、着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进一步引导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落实促进外贸进出口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行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重点培育一批苏州制造新品、名品,扩大外销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市场营销创新,调整营销策略。组织企业参与江苏产品万里行、跨国零售集团商品采购会等展销会、博览会,扩大产品销售,抢占内需市场。推动产品配套协作,组织召开全市重大项目产品配套协作会议,组织重点工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本地化配套,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配套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
  四、着力加强生产要素保障
  全力协调要素资源配置,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合理有效配置要素资源。加强资源的集约使用,降低资源消耗,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金、人才的使用效率。制定重点保障措施,确保土地、电力等资源向重点项目、优势企业、新兴产业倾斜配置。继续完善银企合作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主动向银行推荐重点项目,积极为企业推荐金融新品,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送金融、送服务到企业,组织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的企业与银行对接;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使众多小微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要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出台扶持本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在财税政策、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要大力推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整合完善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加速产业集群集聚,实现错位特色发展;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加速传统产业高端化、品牌化,不断提高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贡献率和能源利用率;更加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更加注重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积极培育地标型企业,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
  七、着力优化对企业的服务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以企业发展为己任,以解决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有效支持。要突出重点,深入基层,为企业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在地方政府权限内最大程度、创造性地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企业再投入、再发展、再创大业的动力和活力。各地各部门要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扎扎实实工作,实实在在服务,以面对面的指导、心贴心的帮扶,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共同确保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关于 津发改工业[202 2022/5/26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工业经济比重五年行动 黔府发[2013]21 2013/9/6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 辽政办[2022]13 2022/4/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 宁政发[2015]25 2015/4/1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助力工业经济发展 川工商发[2015] 2015/5/2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工业 浙地税发[2012] 2012/4/28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落实《 青人社厅函[201 2013/5/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 粤办函[2022]27 2022/8/24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工业经 皖发改产业[202 2022/3/28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的实 绍政办发[2014] 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