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1]38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30
实施时间: 2001-7-3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根据《通知》第十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并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也可以选择享受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园区内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在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须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可进行选择,企业一经选定后不能更改。园区外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不能就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选择。
  由于集成电路企业经认定后也同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因此比照上述软件企业规定执行。
  二、为加强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政策的管理,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市局会签认定后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市局将企业名单以季度为单位通过局域网定期发至各有关区县局,区县局将市局下发的企业名单与企业认证证书进行核对后办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手续。
  三、根据《通知》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所购软件以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需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的,各区县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管理。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业务 吉国税发[2001] 2001/5/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我省2012年第一批至第九批软件 粤国税函[2012] 2012/11/2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 宁财[税]发[200 2000/11/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 皖国税发[2000] 2000/10/1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若干规 厦地税政二[199 1998/9/1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10年第三季 沪地税所[2010] 2010/12/8
关于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3]38 2003/4/9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增 鲁国税发[2001] 2001/7/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税收征管质量管理考核软件的通 冀国税发[2001] 20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