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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14]1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5-19
实施时间: 2014-5-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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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也是江西的重要主导产业。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立足电子信息制造业现有基础,充分发挥产业优势,以促进信息消费为重要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电子信息制造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4年,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到2015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150亿元,培育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5个,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到2017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努力建成中部地区电子信息制造业高地。
  三、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
  (一)发展重点
  1.智能终端产业。实施整机带动战略,加快智能终端整机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整机企业与芯片、元器件、软件等企业相互协作,支持配套企业新产品研发,加速推进产品和技术升级换代。积极引进智能终端知名品牌企业和相关配套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扶持触控(摸)屏和微型摄像头等整机配件产品发展。加快引进模具设计与加工、专用芯片、电池相关材料、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等企业,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
  2.半导体照明产业。以半导体照明产业链整体提升为重点,扩大硅衬底LED(半导体照明)技术应用。依托硅衬底LED原创技术,大力发展硅衬底LED产业,加快产业化进程,形成从衬底材料、外延片、芯片制造到封装及光学应用、显示应用及照明应用的完整产业链。着力引进LED大功率封装项目,提升芯片封装能力和水平。加速推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向应用产品方向发展,重点支持显示屏、路灯、液晶背光源等生产企业,进一步做大产业规模。利用省内稀土、铜资源和技术等优势,研发半导体照明用高效率荧光粉和高性能铜基散热材料相关配套产品,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3.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利用军工电子企业在卫星导航领域及频谱管理应用领域技术优势,积极研发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品。依托汽车电子企业和整车企业,加强北斗产业协作配套,支持车载导航产业发展,推动北斗导航技术在车载电子领域的广泛应用。支持赣州重点发展卫星导航、授时、通信等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应用为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链,重点培育赣州北斗产业园项目,逐步引进北斗导航核心芯片研制、应用软件开发和应用终端机元器件制造等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相关企业。
  4.基础元器件产业。重点支持数字视听、半导体照明、新一代通信及网络等领域的新型关键元器件发展。加快发展混合集成电路、新型机电组件、高亮度发光二极管、高性能传感器、高端印制电路板及覆铜板、柔性线路板、新型半导体材料等新型关键元器件。进一步支持电声器件、继电器、电真空器件、各种传感器件、电解电容器、光电线缆等传统优势元器件产品发展。大力发展新型显示器件和电子材料,突破关键制造技术,推动产业化应用。
  (二)产业布局。
  以南昌、吉安、赣州、九江等设区市为重点,结合当地产业特色,规划产业布局。南昌重点发展LED产业及配套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触控屏、通信终端、数字视听等;重点培育南昌高新区光电及通信产业集群、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集群。吉安重点发展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数字视听、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培育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讯终端设备产业集群、吉州区通讯传输系统产业集群、吉安县数字视听产业集群、泰和县触控显示器产业集群。赣州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视听产品和LED产业及配套产品,大力培育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等;重点培育信丰县数字视听产业集群。九江重点发展手机通信终端、无线电接收机、北斗导航、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和电子材料;重点培育共青城市手机产业集群。其他设区市基于自身产业基础,依托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重点培育、集群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引进一批重点企业。
  重点引进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内外上市电子信息企业来江西投资建厂或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具有科技研发优势的央企以并购、合资控股等多种方式来江西投资或与省内企业合作。全力推进一批央企合作项目,积极对接一批与央企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争取早日促成签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强强联合、优势企业并购困难企业、优势企业与关联配套企业完善产业链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兼并重组。
  (二)精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有技术优势和市场潜力的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加以扶持,推进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引领产业做大做强。半导体照明领域重点培育芯片制造企业与芯片封装及应用产品等上中下游产业链骨干企业;智能终端领域重点培育有品牌影响力的龙头整机企业;北斗导航领域重点培育军工电子、软件企业和汽车电子等北斗导航应用型骨干企业;基础元器件领域重点培育触控屏、高端线路板和电容器等优势基础元器件企业,进一步推动资源向重点企业集中,尽快做大规模、增强实力。
  (三)积极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重点协调推进一批投资10亿元以上电子信息制造项目进入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一批投资过亿元项目,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各地搞好协调服务。
  (四)重点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集群)。
  加快培育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基地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建设吉安电子信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南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等国家级产业基地。积极培育南昌经开区光电产业等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扶持一批优势的特色产业,帮助指导和编制产业规划,在项目扶持和产业链招商方面予以支持,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五)大力促进一批特色企业转型升级。
  引导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实现转型升级。推动江西智能终端企业从低端制造向高端智能制造发展,形成“整机+关键元器件”带动发展的多极多层产业格局;积极整合优势资源,打造江西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名牌;加快节能灯生产企业向LED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在九江和鹰潭等节能灯集聚区优选一批企业转产或扩产LED灯具,引导企业向半导体照明产业应用产品方向发展,实现产品升级换代;重点引进北斗导航终端和芯片开发等北斗导航领域企业,支持现有北斗导航企业向地理位置信息、软件系统集成、本地运营服务等新兴领域延伸。
  五、保障措施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加大对新建项目支持力度,对新建电子信息制造业重大项目优先推荐进入省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帮助协调解决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方面的问题;对续建的重大电子信息制造业项目,依法优先保障土地供应。积极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企业申报国家产业振兴、技术改造、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在安排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和节能等专项资金时,对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MOCVD(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淀积)等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参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半导体照明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等优惠。
  (三)强化金融信贷扶持。
  整合政策性资金,通过商业金融服务渠道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发适应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电子信息制造企业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各类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鼓励和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和发行债券融资,推动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全国股权转让系统及我省股权转让市场挂牌。积极向国家进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推介电子出口型企业和出口产品,为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享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获取出口信用保险提供便利服务。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优先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驻江西省院士工作站。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五)加大产品推广应用。
  探索新的商业合作运营模式,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BOT等多种商业模式,推动半导体照明等电子信息产品广泛应用。鼓励省内通信运营商推广应用本省手机等电子产品。
  (六)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参加国际专业性展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本省重点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性展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展位费用补贴。鼓励有条件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对外投资,到境外设立生产、市场营销和服务机构。
  (七)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鼓励省内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和产业基地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大学、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重点引进和培养综合管理人才及高端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企业依托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力量,多渠道联合培养电子信息制造业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一批企业与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合作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为企业输送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八)发挥中介组织作用。
  积极发挥省电子学会和半导体照明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支持其承接政府转变职能工作,加强产业发展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规范行业秩序,开展学术交流及咨询服务,助力产业做优、做大、做强。相关部门适当给予中介组织研究项目支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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