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成发[2015]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8
实施时间: 2015-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5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87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烟草收购价格放开后,有关烟草公司应严格按照种植合同确定的价格收购烟叶,不得压级压价,或以不公平的低价收购烟叶。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做好烟叶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加强价格服务和价格监管,规范烟叶收购价格市场行为,维护烟农切身利益。
  附件: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2015年1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3 粤价[2013]9号 2013/1/9
关于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 2015/1/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发展改 赣发改价调字[2 20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