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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申报统计报表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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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区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办事所需材料
  1、综合统计报表
报送单位 表号 表名 报送日期
外资企业(含港、澳、台) 外资统基1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每月15日前上报
沪综保补定1 上海综合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补充月报表 每月15日前上报
内资企业 沪综保基定1 上海综合保税区内资企业统计月报表 每月15日前上报
  2、专业统计报表
  按照上海市统计局、浦东新区统计局的要求另行布置
  3、资料领取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四、办事流程
  通过上海综合保税区统计报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直报
  网址:http://211.136.185.162/,采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加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初始登录密码“111111”。登录权限自企业办结《上海市统计登记证》之后五个工作内日开通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58698873
  注:企业应从申报会计报表之月起同步申报综合统计报表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6831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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