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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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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
  三、办事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厂房、工艺、设备和设施
  (1)厂址应当避开工业污染源,与养殖场、屠宰场、居民点保持适当距离
  (2)厂房、车间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
  (3)工艺设计合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及仓储设施
  (5)具备有害生物(啮齿动物、苍蝇、仓储害虫、鸟类等)防控设施
  2、具有与其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安全卫生控制相适应的检测能力
  4、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2)人员培训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4)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P)原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自检自控
  (5)标准卫生操作规范(SSOP)
  (6)原辅料、包装材料合格供应商评价和验收制度
  (7)饲料标签管理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
  (8)废弃物、废水处理制度
  (9)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10)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5、国家质检总局按照饲料产品种类分别制定的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家饲料主管部门有审查、生产许可、产品批准文号等要求的,须提供获得批准的相关证明文件
  5、涉及环保的,须提供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申请条件(四)规定的管理制度
  7、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标明必要的工艺参数(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8、厂区平面图及彩色照片(包括厂区全貌、厂区大门、主要设备、实验室、原料库、包装场所、成品库、样品保存场所、档案保存场所等)
  9、申请注册登记的产品及原料清单
  四、办事流程
  (一)许可程序
  1、出口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申请注册登记。所在地的检验检疫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有关材料提交动监处
  2、动监处应当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动监处在受理申请后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在现场评审后向动监处提交评审报告
  4、动监处收到评审报告后,对评审合格的企业予以注册登记,颁发《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
  (二)证书有效期限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
  (三)证书变更
  1、《注册登记证》到期
  企业在《注册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许可程序延续《注册登记证》有效期
  2、企业信息变更
  出口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产品品种、生产能力等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一式三份)
  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由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审核有关资料后,由动监处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产品品种、生产能力
  由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审核有关资料后,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合格,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企业地址
  重新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证书注销
  因各类原因不再从事出口饲料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办理注销手续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7067、58697068
  六、 投诉方式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电话:021-38620168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信箱:shciqweb@shc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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