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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增、补照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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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增、补照登记
  三、办事所需材料
  1、有权签字人签署的《补领/增加证照申请书》(原件)
  有权签字人指外商投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境外有权签字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负责人
  2、声明营业执照/登记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公告(原件)
  报纸公告内容应注明遗失执照/登记证的证照编号
  3、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登记证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印章
  4、其他有关文件
  四、办事流程
  投资者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官网www.sgs.gov.cn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板块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试验区综合办事大厅投资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结后在指定窗口换取营业执照。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8202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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