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0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外商投资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
  三、办事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备案)机关的批准(备案)文件(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通过一口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无需提供商务部门的审批(备案)文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方签署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区投资者的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8、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如投资者因吸收合并等原因变更股权的提交相关有效证明
  四、办事流程
  投资者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官网www.sgs.gov.cn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板块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办结后在指定窗口换取营业执照。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8202
  六、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税 粤国税发[2003] 2003/4/1
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 商办资函[2023] 2023/1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收 粤国税函[2014] 2014/6/4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 陕发改外资[201 2011/8/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 苏国税函[2009] 2009/3/3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 晋国税所发[200 2000/4/1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五] 商务部令2012年 2012/4/10
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鼓励外商 新地税一字[200 2001/4/2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享受中西部地 皖国税函[2003] 2003/2/17
关于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