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红色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发改[2015]54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5-15
实施时间: 2015-5-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8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出租车运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45号),从2015年5月11日24时起,我市92号(国V)汽油零售价格由6.49元/升上调为6.69元/升。为及时反应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对出租小汽车运营的影响,按照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深交[2013]5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5年5月18日零时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红色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由每车次1元上调为2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
  2015年5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广东省 粤发改价格[201 2014/8/21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复函 沪价管[2015]3号 2015/7/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青岛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 2013/9/17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琼价价管[2009] 2010/1/1
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厦价商[2012]15 2012/6/19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停止收取客运出租 青价费[2012]19 2012/7/12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出 2015/7/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广东省道路客运燃 粤价[2012]204号 2012/9/13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 陕价经发[2011] 2011/1/13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3] 201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