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和停止使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2013-10-24
实施时间: 2013-10-24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5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组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沪委[2013]818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9月29日起,启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同时停止使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章。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变更发票鉴定书式样和印章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1] 20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