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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管道天然气趸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2015]36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5-6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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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能源集团,有关燃气经营企业,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格[2015]258号),我市已将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平均下调0.18元。经研究,决定相应同步调整管道天然气趸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综合考虑天然气门站价格、配气成本和用气结构,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以及有利于企业经营的原则,调整管道天然气趸售价格。
  二、调整价格。市能源集团的管道天然气趸售价格,平均每立方米下调0.165元。调整后的具体价格见附件。
  三、执行时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四、有关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供需衔接,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管道天然气趸售价格表
  2015年5月6日
  附件
  管道天然气趸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企业名称

调后价格

天津泰达津联燃气有限公司

3.02

天津滨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税空港公司

天津滨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武清公司

天津生态城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燃气有限公司

天津中油燃气车用燃料技术公司

天津滨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保税海港公司

3.12

天津滨海燃气公司

天津泰华燃气公司

天津滨海东新燃气公司

2.88

天津滨燃管网建设公司

天津港益供热公司

2.12

天津津燃燃气热力公司

2.73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公司

2.83

天津塘沽燃气公司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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