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价费[2015]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4
实施时间: 2015-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37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3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阳光收费”公示,亮证收费,标明价格监督电话:12358。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5年1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吉省价综联[200 2009/9/15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省教育厅继续执行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 辽价函[2013]17 2014/1/20
关于批准收取医学博士外语考试费的复函 财综[2003]79号 2003/12/11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辽价函[2006]18 2007/1/1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 鲁价费发[2009] 2009/6/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 京发改[2016]11 2016/7/4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 闽价费[2008]49 2009/1/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等 闽价费[2007]68 2007/2/27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浙财综[2016]13 2016/5/5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 闽价费[2013]29 201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