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中共中央
发文时间: 2015-4-28
实施时间: 2015-4-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5年4月28日)
  201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伟大实践中,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品格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优秀代表,是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时代楷模。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伟大的时代精神、创业精神、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值此“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白永明等2064人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吴甡等9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勤奋劳动的模范、增进团结的模范,努力在新的征途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
  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通过辛勤劳动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表彰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1/8/2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 2013/12/4
关于税务系统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情况 税总函[2014]54 2014/11/1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 粤国税发[2009] 2009/2/23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先进 苏人发[2004]23 2004/7/21
关于评选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 2015/4/3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沪公局发[2013] 2013/10/1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山东地税执法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鲁地税发[2011] 2011/1/5
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做好本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 20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