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杭价服[2014]75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45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
  你单位《关于申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杭一技[2014]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培训
  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等,培训所需的资料费用按实另行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收费标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设行业上岗人员培训 闽价房[2009]24 2009/7/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对自治区 宁财[综]函[201 2012/4/16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收费标 黑价行[2015]35 2015/2/15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缴纳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费和 云会协[2016]6号 2016/1/2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 闽价房[2008]45 2008/12/1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收 宁价费发[2006] 2006/12/20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考前培训收费标准的 哈价函[2009]57 2009/6/3
陕西省财政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 陕财办行[2014] 2014/6/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费的 闽价费[2008]27 2008/7/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档案人员岗位资格 闽价费[2013]19 20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