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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海关关于“泛珠”四省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业务系统切换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22
实施时间: 2015-4-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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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1号),自2015年5月1日起,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内的福州、厦门、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海口11个海关启用“泛珠”四省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为做好改革项目启动以及相关计算机业务系统切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4月24日19时00分至4月25日6时,我关进行相关业务系统切换,全面停止通关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在此期间不接受进出口报关单申报,请企业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妥善安排申报时间。
  二、对系统切换期间,如有特殊通关业务需求的,请提前向相关现场海关预约加班。
  三、系统切换期间,非系统作业的海关业务照常进行。
  四、系统切换完成后,所有进出口报关业务恢复正常。企业如需了解改革相关内容,或遇各类通关问题,可登陆福州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致电“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或前往海关现场业务咨询台咨询。
  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联络员:郑林绣 13706987227;
  陈诗来 13960875841。
  特此通告。
  福州海关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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