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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海关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核心港区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调整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厦门海关
发文时间: 2015-4-22
实施时间: 2015-4-22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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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方便自贸区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我关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核心港区(即自贸区岛外部分)设立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窗口,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务范围
  自公告之日起,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窗口负责办理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核心港区内企业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事务,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单位所属报关人员备案、临时注册登记、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保税仓库备案等。
  海关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窗口地址: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2号窗口,咨询电话:0592-6807663。
  二、涉及企业的其他事务受理
  上述范围企业的信用等级申请、出具无违规记录证明等事务仍至厦门海关驻海沧办事处业务办公大楼办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号海关大楼,咨询电话:0592-2357072。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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