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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5]49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4-17
实施时间: 2015-4-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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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进出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我市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走私综合治理关口前移、源头防范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提高企业通关效率、提升城市品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大局,在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的同时,按照 “信用杭州”建设目标和省反走私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在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市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还存在高资信企业所占比重偏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与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因此,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对于规范进出口和市场秩序、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落实主要任务
  (一)加大诚信企业培育力度。坚持量质并举、扩面提质,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加大海关、检验检疫高资信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扩大高资信进出口企业的覆盖面,力争到2020年,高资信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80%以上,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建设的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积极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扎实推进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企业的分类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诚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
  (二)开展重点行业诚信建设。坚持主动防范、因地制宜,突出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不断夯实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经营的基础。加强分析研判,抓住外贸依存度高、进出口环节违规情况多等行业共性问题,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积极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新模式,帮助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提升企业信用建设水平。积极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诚信建设,强化行业诚信自律。
  (三)完善企业信用管理措施。坚持守法便利、合作共赢,全面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将规范企业管理和贸易便利化有机结合,有效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的信用监管,规范诚信管理评价体系,关注企业发展诉求,统一执法标准,优化监管程序,推进通关便捷。完善对高资信企业的激励机制,强化对高资信企业的后续服务和管理,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和惩戒,落实有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政企良性互动、企业守法经营、部门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通关贸易环境。
  (四)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坚持共建共享、统一规范,依托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平台,以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为抓手,建立健全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进出口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努力实现平台统一、更新及时、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综合多方信用数据,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及信用管理系统,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对企业基本信息、资信等级信息、违法违规信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用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五)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坚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加强企业守法诚信教育,实现重点行业教育培训全覆盖。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制订2015—2020年进出口企业政策法规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深入开展“双服务”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上门辅导、建立联络员等手段,提高企业参与诚信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理念的正确引导,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全市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地加强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和指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政府部门与企业良性互动机制以及对重点企业帮扶和大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各进出口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信用管理规则制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及整合应用等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深入推进反走私领域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企业诚信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本意见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由市打私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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