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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摊位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杭价函[2015]1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2-15
实施时间: 2015-2-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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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杭州市市场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摊位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杭市开〔2015〕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提出的所属农贸市场摊位费基准价。各农贸市场摊位费基准价分别为:杭州市茅廊巷农贸市场基准价为830元/m2;朝晖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基准价为855元/m2;察院前农贸市场基准价为745元/m2;拱宸桥农贸市场基准价为680元/m2;翰林农贸市场基准价为710元/m2;松木场农贸市场基准价为900元/m2;半山农贸市场基准价为480元/m2。
  二、农贸市场内各摊位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根据摊位面积、位置和经营户的经营品种、交易规模、期限等因素自主确定,但市场各摊位实际收费的平均价格不超过摊位费基准价。
  三、上述收费标准有效期执行至2015年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期满。
  杭州市物价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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