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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资法规[2014]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3-20
实施时间: 2014-3-20
法规类型: 河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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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管企业,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委制定了《省政府国资委2014年服务企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省管企业要及时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国资委企业服务办公室报告。
  2014年3月20日
  省政府国资委2014年服务企业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1号)要求,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提高企业服务工作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调中求进、变中取胜、转中促好、改中激活”的总体要求,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围绕推动平稳增长、深化国企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扩大对外合作、维护和谐稳定等关键环节,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活动,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打造河南国企“升级版”,努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四个河南”建设中发挥支撑、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 重点任务
  (一)努力保持国有经济平稳运行。把稳增长放在服务企业的首要位置,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全省国有经济平稳运行、合理增长,巩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1.加强经济运行分析。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继续实施经济运行月报制度和季度例会制度,加强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企业发展形势研究,把握发展趋势,分析面临问题,制定应对举措,推广交流经验,引导企业更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瓶颈,规避发展风险,弥补管理漏洞,提高经营水平,把握发展主动权。
  2.大力开拓市场。坚持市场导向,创新商业模式,加大营销力度,提高产品产销率、市场占有率,降低库存率。支持产品畅销的企业集中生产要素和资源,扩大产品规模,积极抢占市场。创造条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耕细作传统市场,加大高端市场开发和销售力度,积极拓展市场空间。抓住我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机遇,加大钢材、水泥、铝产品的销售力度。引导煤炭企业优化生产布局,深化与电力企业的合作。支持金融、物流、商贸企业创新业务模式,积极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拓展业务领域。
  3.抓好扶优帮困。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支持效益好的企业加大创效力度、拓展盈利空间,引导困难企业探索突围之路,坚持一企一策、综合施策,重点支持安钢集团打赢生存保卫战,加快实现向生产服务商转变;支持煤层气公司调整发展战略,精干主业,清理包袱,理清思路,加快脱困;支持洛单公司加快搬迁改造步伐,实现产品和技术升级;引导煤炭企业优化煤炭企业产品结构,增加产品附加值,加快辅业与主业分离。
  4.着力节本增效。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围绕效率效益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对标,进一步推行精益管理,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和产品利润率。加强进、销、存管理,采购方面,实施集中招标采购,提高采购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产品销售方面,推行统一销售,扩大直销比例;存货方面,加强存货管理,减少存货压货。大力实施降本增效,压缩非生产经营性支出。
  5.有效防范风险。引导企业加强现金流管理,完善资金集中管理制度,清理银行账户,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国资委将联合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争取长期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利用股票、债券、产业基金等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加强财务风险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资产负债率过高、存货和应收账款“两金”占用过多、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的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对资金链脆弱的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引导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二)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加快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研究制定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意见,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企业活力。
  1.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推进股份制改革,支持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支持中原证券完成H股发行上市,培育河南油气、开封炭素等一批后备上市企业,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母公司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子公司层面加快推进股权多元化,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在有条件的企业和领域向非公有资本推出一批合作项目。
  2.全面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将2014年确定为“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年”,指导企业全面深化内部改革,重点解决企业管理人员“能下”、员工“能出”、收入“能减”三大核心问题,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增强企业内部活力。研究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的条件和具体操作办法。在省管企业开展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机制试点。
  3.推进辅业分离改制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对企业辅业实施分类改制、分兵突围、分块搞活,具有发展潜力的实施重组整合,打造专业化服务公司,不具有竞争优势的实现有序退出。探索解决“壳公司”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组织实施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及中央驻豫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工作,用好优惠政策,力争在政策期限内完成任务,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轻装上阵。
  (三)着力调结构促转型。坚持即期调整与长远发展、结构调整与优化布局、创新驱动与项目带动相结合,引导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1.调整布局结构。明确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主攻方向和发展路径,推动国有资本加快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特色优势产业、需要政府投资引导的战略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从不具竞争优势的行业和领域有序退出。根据功能相似、行业相近、业务相关原则,支持和引导具有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效应的企业联合重组,加强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统筹“四资”运作,推动投融资公司整合功能,提升投融资、资产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2.加快转型升级。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力争更多项目入围全省基地型龙头型重大项目、战略新兴产业创新重大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重大标志性项目。以产品升级、品牌建设、淘汰落后为着力点,改造提升煤炭、化工、钢铁、有色、装备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实现产业链和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攀升。依托液晶玻璃基板、高性能纤维、碳硅材料等优势技术,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金融证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产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升。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着力发展循环经济,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3.实施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企业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建立科技创新联合攻关平台、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增强科技研发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努力突破掌握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推进先进技术实现工程化、产业化、市场化。
  4.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把深化与央企合作作为激发企业活力、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密切与央企的日常对接,加强对央企战略规划和投资趋向的研究,积极开展专项对接活动,提高合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力争新签一批高质量合作项目。强化跟踪服务,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着力推进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四)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安全。把维护企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局面,为企业发展注入正能量。
  1.指导企业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推动省管企业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进一步提升企业党建水平,凝聚改革发展强大合力。
  2.抓好安全生产。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肃安全生产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做好兼并重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认真排查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抓好源头预防,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大局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政府国资委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委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定期听取企业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业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委领导班子分包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定期深入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省国资委将密切与省直有关厅局、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积极为企业发展争取政策、营造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认真谋划本处室服务企业的重点工作。
  (三)转变工作作风。省国资委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省政府国资委企业服务电话:0371—65507029
  省政府国资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减负治乱举报电话:0371--655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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