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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5]8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5-4-17
实施时间: 2015-4-17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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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决定在行业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5月8日。
  二、基本要求
  (一)各证券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评估工作。
  (二)各证券公司应当对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自律组织有关规定及评估工作底稿(见附件),全面评估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和风险控制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效的处置措施。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工作底稿内容。
  (三)各证券公司应当认真填写评估工作底稿,形成评估报告,并于2015年5月8日前,将评估报告及评估工作底稿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评估报告和评估工作底稿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反映评估发现的漏洞、违法违规问题及风险隐患。
  (四)各证券公司应当认真组织落实评估要求。对拒不评估、不认真评估、未按期完成评估的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视情形进一步采取监管措施。发现评估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掩盖违法违规的,将报中国证监会依法严肃处理。
  (五)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评估情况,制定具体有效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有效防范融资融券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邮箱:yinjj@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底稿.xls    
附件2:评估报告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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