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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进口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5]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4-1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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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49号)精神,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五大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进口贸易在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口岸辐射功能、改善居民消费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进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进口规模
  (一)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支持企业进口为开发“杀手锏”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技术。结合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通信设备、船舶和海洋工程、石油化工三大产业,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鼓励新兴产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支持我市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实验基地等进口研发设备和检测仪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国税局)
  (二)扩大资源性产品和重要原材料进口。配合国家实施能源资源战略储备计划,鼓励企业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扩大各类矿石、食用油等大宗资源性产品回运进口,规划我市重要物资进口储备基地,加快重要物资战略储备设施建设。扩大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含铜废碎料等再生资源进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适度扩大高级时装、高档家用电器、高品质消费类电子和数码影像等产品进口,不断满足不同消费阶层需求。推进冻品、乳制品、水产品、酒类等进口商品集散地建设,鼓励我市大中型流通企业与境外供应商、市内进口商合作,以入股、并购等方式完善大宗进口商品的产业链。加快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四)扩大服务贸易进口。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加快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利技术、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贸易进口。稳步扩大旅游、商业服务等传统领域进口,充分挖掘创意时尚、文化传媒、养生养老、医疗保健等新的需求潜力,有序扩大高端生活性服务进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进口平台建设
  (五)加强进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培育集融资、进口、报关、报检、物流、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汽车进口综合服务平台。以进口商品质量保证和可追溯体系为保障,进一步完善进口商品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缩短检验周期,为口岸进口商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发挥我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布局中的区位优势,加快“无水港”建设步伐,积极推动各类进口物流配套体系建设,增强我市进口的辐射和覆盖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天津检验检疫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
  (六)加快进口商品展销中心建设。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发挥功能区保税政策优势,加快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监管模式。在市区合理布局进口保税商品展销中心,整合内外贸流通渠道,实现内外贸市场对接,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跨境电子商务为抓手,推进进口商品专营网络建设。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代理商落户天津,培育一批综合性进口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服务功能。以空港综合保税区为重点,以航空产业为龙头,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物流中心、维修中心转型。鼓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进口领域探索创新,逐步完善进口货物的保税展示展销、融资、采购、分拨配送等功能,为国际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优质配套服务。鼓励企业以保税仓储方式进口战略性、资源型物资,通过加工实现产品增值,降低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委)
  (八)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和研究制定符合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特征的通关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开展B2B2C(企业—企业—消费者)、保税进口业务。开展一般进口业务,使个人境外电子交易渠道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九)充分发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天津商务网,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充分发挥进出口商协会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进口程序咨询、进口政策解释、供求信息查询、进口代理等服务,拓展信息和进口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三、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
  (十)继续深化7×24小时通关服务。继续实施进出口货物7×24小时通关,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港口、机场等单位值班或咨询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十一)全面推行关检合作快速通关。在北疆港区、东疆港区、静海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和空港经济区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业务,扩大“一次查验”商品种类和规模。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将“三个一”通关推广到天津口岸所有具备条件的通关现场以及所有依法需要报关报检的货物和商品。(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十二)全面推进无纸化通关。继续深化无纸化通关改革,扩大无纸化报关、报检通关范围和规模,力争无纸化报关单量超过全部报关单量的80%。进口非法定检验木包装查验货物、直通放行货物全部实施无纸化报检。(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十三)支持重点企业重点商品便捷通关。推进天津进口冰鲜水产品口岸建设,提升进口水产品通关能力。推进进口肉类冷链集中查验,提升进口肉类产品通关效率。优化进口水果检验检疫流程,进一步缩短进口水果检验检疫周期。在进口检验检疫环节,将进口旧机电备案由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进口旧机电事先备案。(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四、加强政策扶持
  (十四)落实国家进口贴息政策。根据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范围及进口贴息政策申报要求,帮助我市企业用足用好国家进口贴息资金,发挥好国家进口支持政策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十五)扩大我市进口贴息范围和覆盖面。修订完善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将更多适应外经贸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的先进设备和产品增补纳入目录,支持扩大关键设备进口、对外投资项下的资源性产品进口、资源类大宗商品和优质消费品进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十六)加强进口信贷业务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支持中小微进口企业用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运用进口信贷,支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扩大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运用进口卖方信贷,为境外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进口渠道,增强企业进口议价能力。进一步加大进口开证、押汇等供应链融资对进口业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保理业务的独特优势,解决进口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中小企业局)
  (十七)加快发展进口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制定促进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支持租赁公司采用保税租赁方式进口飞机和先进技术设备。鼓励租赁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境外融资方式支持航空器等进口。(责任单位:市金融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组织保障措施
  (十八)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依托全市扩大对外开放工作机制,健全由市商务委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共同参与的促进我市进口工作议事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九)加强沟通和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向国家对口单位的沟通汇报,就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49号文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请国家对口单位予以支持解决,确保准确领会和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要加强对各区县的业务指导,及时收集业务一线在落实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积极主动予以协调解决。
  (二十)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完善促进进口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督导机制,定期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和评估总结,将有关工作情况反馈市商务委。市商务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进口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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