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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14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债[2015]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3-31
实施时间: 2015-3-31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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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地方金融企业:
  为做好2014年度全市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201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14〕11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资产情况表、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以及绩效评价加减分事项表等15部分,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银行类金融企业填报。信托公司除填报以上报表外,还需填报信托业务资产负债表和信托业务利润表。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一)各区(市)财政局要与本区(市)金融监管部门对接,重新梳理本区(市)地方金融企业信息,并将新成立地方金融企业及时纳入2014年度决算范围。
  (二)本套报表是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区(市)财政局和市直地方金融企业应按规定的基本格式、体例和要求,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分析本地区金融企业或本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各区(市)财政局应将银行类、担保类报表数据汇总后撰写一套财务分析报告。
  (三)地方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其中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金融企业按照国家所有者权益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其他金融企业比照相关规定填报全部所有者权益的资本保值增值率。各区(市)财政局和市直地方金融企业要编报本地区或本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况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与上年度确认结果的对比分析、客观增减因素说明、年初数据调整口径的说明、分析指标大幅波动或者异常变动的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四)地方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的说明材料。金融企业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地方金融企业,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等有关地方金融企业由于会计核算差异和自身经营业务特点等原因,有关交易事项在本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示或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应按照有关财务规章、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分析后归并在有关科目或项目中填报,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六)地方金融企业在境内外设立的子公司,按本套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在境内外设立的一级分行(分公司),除不需填报“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质量情况表”的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部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和“绩效评价报表”外,其他报表均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总行(总公司)负责统一填报合并报表。
  (七)各区(市)财政局需填报汇总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此表在软件中自动生成,各区(市)财政局在进行户数核对时,根据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分析变动原因。
  三、本套报表的报送要求
  (一)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地方金融企业于2015年3月20日之前,向市财政局报送地方汇总财务决算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地方金融企业报送2014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应向我局正式行文,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析报告、财务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户数变动分析表的顺序装订。其中:财务决算报表为汇总报表,无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所有报表数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地方金融企业要认真、及时完成2014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汇总、分析等工作。我局将对各单位2014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选出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五、其他事项
  (一)2014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软件及教学视频下载邮箱:qdczzwb@
  决算数据报送邮箱:zwb5283@
  (二)修正后2013年度决算数据此次一并发送,请各区(市)财政局单独下发至下属地方金融企业,督促企业导入2013年决算软件,覆盖原有数据,并在2014年决算软件中提取封面代码及上年数据,保证期初数据准确性。
  (三)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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