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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的函
发文文号: 闽工商函[2015]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4-3
实施时间: 2015-4-3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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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闽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政府令第137号)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日常事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职能部门现行经费渠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亦应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相关职责。”),经征求并吸纳原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现将《2015年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落实。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以下简称省“查无”办法),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打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和互利共赢、和平发展的开放环境。
  一、以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监管水平
  1.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适应新形势,继续发挥组织协调、服务指导、联系沟通、督促检查职能,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分析研判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挂牌督办机制、考评督查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奖励表彰、属地管理、工作会商等制度,努力提升查处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制度,开展工作督查问责,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按照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结合当地查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标准,采取年度检查考评与日常检查考评相结合、实地检查考评与网上检查考评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综治考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按照省“查无”办法的要求,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运用考评手段,强化地方政府对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监管,推动查处工作落实到位。
  3.规范投诉举报办理。各地要充分运用投诉举报线索,拓展案源,及时组织查处;完善投诉举报办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案件办结率;认真落实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投诉举报调查不认真、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逾期未反馈等情况,要实施约谈、问责等措施。
  二、以法治为引领,综合运用治理手段
  4.强化依法监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查无”办法,把办法切实运用到查处工作的实践中,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
  5.强化联合执法。充分运用好企业监管抄告平台,落实日常监管信息抄告职责,及时督办和反馈监管信息,实现各职能部门查处工作联动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充分体现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规范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行为,严格履行“抄告”和“反馈”义务,着力解决抄告信息未及时处理、反馈等问题,确保无证无照抄告信息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运用。对信息抄告处置情况,要加强督导,适时组织通报讲评。
  6.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教育,深入宣传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解决经营者不想办理证照和不会办理证照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曝光无照无证经营的典型案件,揭露无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危害,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警醒经营者自觉办理证照,提高群众抵制无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的自觉性,督导社会公共服务行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消除无证无照经营的滋生土壤。
  三、以问题为导向,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7.抓住查处工作的重点和关键,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秩序突出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本部门、本地区的特点,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及时部署下达治理任务,明确提出查处要求。要把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健康、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依法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蔓延,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8.结合专项治理,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当地政府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黑中介”、“黑旅馆”等专项行动,要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作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加强各成员单位配合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专项行动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查无”工作机制作用,着力形成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合力。
  四、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管机制
  9.着力探索疏堵结合的治理模式。要结合国务院新一轮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积极开展行政监管执法的调研,着眼于疏堵结合,把查处取缔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把规范市场与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严重扰乱市场及社会秩序、影响反恐防恐源头管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优化服务,依法发证发照,纳入规范管理。鼓励探索创新民宿管理办法,积极提请当地政府支持出台加强民宿管理意见,进一步加强旅馆业反恐防恐源头管控。要用足用好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简化审批手续的具体措施,方便经营者办证办照,进一步提升经营者持证持照率。
  10.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监管机制。着力研究构建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自治的全社会共同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认真研究如何发挥行业协会对市场监管的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公约,诚信经营、依法办证办照经营,促进行业自律。着力研究解决“巡查制”改成“抽查制”后如何做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早发现、早转办、早查处、早化解的问题,以当地党委政府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无证无照经营摸排工作作为基层网格员职责,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查无”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推行业主责任制、楼宇商户监管等做法,注重发挥市场业主管理市场的作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拓宽查处案源,着力形成全社会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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