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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监[2015]7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4-3
实施时间: 2015-4-3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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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2015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2015年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年。全省工商系统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引领、以创新为抓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信用监管,强化协同监管与社会共治,切实提升市场监管能力,高效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为建设新福建做出新的成绩。
  一、适应商事改革新形势,创新完善监管机制
  1.推进监管法治化。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必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积极参与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方面具体措施。积极探索福建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努力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上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2.推行监管规范化。根据新修订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现行企业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疏理,做好修订完善工作,重点是完善抽查实施办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办法等。
  3.推动监管科学化。全面推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建立省工商局企业名单抽取监控室,进一步规范名单抽取、检查实施、结果录入、信息公示、后续处理、联动惩戒等流程,形成以随机抽查为重点,与专项任务检查、无照经营查处、举报移送案件核查、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效能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4.实施监管信息化。依据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扩大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以信息公示和信息共享为主线,落实“一条例五规章”的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全社会的监督。
  5.促进监管协同化。落实《福建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和省工商局实施办法,不断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
  6.落实监管严管化。按照“宽进、严管、重罚”的要求,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依法履行工商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7.完善查无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实施《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适应“先照后证”改革新形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和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8.开展查无综合治理。针对无照经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尤其是要查处存在生产安全隐患、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环境影响、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无照经营行为。继续依法查处“黑网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严格查无综治考评。发挥综治工作“牵头抓总、协调指导、齐抓共管”的制度优势,制定年度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和要求,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增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合力与实效。
  10.治理中介突出问题。按照《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规定,贯彻苏树林省长在2015年省政府第一全体会议上强调“抓中介”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着重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经济鉴证领域以及非融资担保机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中介、房地产交易经纪、教育中介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处出具虚假报告、虚假认证、提供虚假信息、不当竞争、价格欺诈、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等违法行为。
  11.促进中介规范发展。深入基层和中介企业,了解中介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制约因素,研究从财政支持、税费优惠、融资渠道、人才培养等方面扶持政策,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出台促进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和做强做大的政策,推动市场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12.着力提高队伍依法履职的能力。组织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专题培训,重点培训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尤其要强化“一条例五规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3.着力创新工商法治宣传的方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丰富法治宣传手段,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送法到基层等形式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加强商事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14.着力健全企业监管联系点制度。今年,围绕推进落实抽查监管职能,各设区市局确定了一批联系点,要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密切工作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联系点的经验做法,多出经验,多出成绩,促进企业监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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