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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31
实施时间: 2015-3-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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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扩大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各级税务机关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要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法规税政、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等部门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主动作为,提高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性
  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短信、微信、微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培训辅导。重点辅导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减免税条件、享受优惠程序、申报注意事项及后续管理等,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动性。同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管理规定,及时补录到12366知识库,保证12366坐席人员解答税收优惠政策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跟踪问效,提升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质效
  各级地税部门要及时掌握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的最新情况,了解和和跟踪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符合条件而放弃享受优惠的纳税人,要逐户核实其放弃优惠原因,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的政策宣传辅导,消除纳税人后顾之忧。目前,金税三期系统已实现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的自动计算功能,各级地税机关应积极采取措施各级地税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做好辅导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可采取电话沟通、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覆盖面。要加强对营业税纳税人的日常监管, 特别是加大“临界点”小微企业的管理服务,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四、加强督查,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已列为今年总局、省局重点督查督办及绩效考评事项,省局近期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情况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省局对各地各市局的绩效考核。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地税部门要认真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统计和政策效应分析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分析相关数据和分析,确保及时反映政策落实情况。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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