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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冀政发[2015]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3-30
实施时间: 2015-3-3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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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重点突出、创新驱动、集聚发展原则,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为着力点,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协同发展为突破口,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产业在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有机融合,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的新格局,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绿色崛起。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保持在11%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5%左右。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成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亮点。信息服务业与生产制造业融合更加密切,数字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在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的应用更加广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持续提升。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25%,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建成10个大宗商品、100个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达到80%以上,中小型企业达到60%以上。
  二、发展重点
  (一)现代物流业。整合物流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网络,降低物流成本。完善石家庄、唐山国家级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大力推进省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加快唐山曹妃甸物流产业聚集区、保定白沟物流聚集区和邢台好望角物流园区等32个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吸引国内外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入驻,增强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加强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打造交通云计算数据中心、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和智能公路港等基础平台。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物流企业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广企业零库存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推动现有运输、仓储等企业采用先进运输方式,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能力。壮大龙头企业,支持河北港口集团等发挥优势,加快规模扩张、业态创新和品牌建设。
  (二)信息服务业。推进制造业设计、生产和管理各环节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面向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20个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发展物联网、云存储及云计算产业,加快石家庄卫星导航、承德智能仪表、唐山智能工控、保定智能电网等产业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廊坊、秦皇岛等云服务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卫星导航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建设北斗区域性增强系统及位置服务平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北斗导航服务新兴业态。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推动智能控制、自动检测、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三)金融服务业。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做大做强地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企业,支持金融企业创新服务产品、延伸服务网点、扩大服务范围。发挥信贷、证券、保险、信托、理财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深化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推进河北银行逐步实现全省市、县机构覆盖,提高省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化、特色化经营水平,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发展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装备、运输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促进租赁服务企业与设备制造企业战略合作,拓展厂商租赁的业务模式和范围。引导租赁服务企业密切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规模化经营。引导发展前景好、但因资产负债率高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有困难的制造业企业,通过直租或者回租的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实现企业轻资产经营。
  (四)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和技术转移服务。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和引导企业采取自建、共建、并购收购、战略联盟等形式建立研发机构,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园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扶持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提高创新服务能力。加强与北京中关村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中关村与秦皇岛、曹妃甸、固安、永清等地共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北京创新成果到我省实现孵化和转化。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研发网络平台建设。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加快石家庄科技大市场、河北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方面的专业化工业设计机构。鼓励制造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快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鼓励省内大型检验检测机构在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资质认定流程,为农产品、食品、皮革、纺织服装等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开通快速认证绿色通道。建设钢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以做精、做专、做强为方向,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转型。在污水和垃圾处理、集中供热、河道和湖泊综合治理、矿山开发生态恢复治理等环境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开展特许经营、污染合同治理、减排合同治理等第三方治理服务,引导和鼓励其他各类企业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积极开展排污权、节能量交易试点,做大节能环保交易市场。引导从事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司和机构,加快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的业务创新。加快石家庄、唐山、秦皇岛等地节能环保产业园和高碑店国际节能门窗城建设,支持张家口、承德等地建设北京绿色环保建材供应基地,推动创立大宗工业固废创新联盟,推动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科技大学、先河环保科技等联合创立环保技术创新联盟,打造国家级环保科技研发基地。
  (五)商务服务业。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为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推进适应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和电子签名发展的制度建设。完善钢铁、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商品价格指数、电子合同及电子仓单等标准,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市场价格指导能力,增强对大宗商品的控制力和定价权。支持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推进正定慧聪网、白沟新城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及示范企业建设。支持石家庄、唐山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搞好石家庄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国家试点工作。鼓励辛集、肃宁等有条件的出口基地,探索设立电子商务跨境贸易产业园区。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产品在线营销等供应链业务。支持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降低流通成本。加快拓展城市社区和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
  提高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水平,培育一批运作规范、诚实守信的商务咨询品牌企业。石家庄、廊坊、秦皇岛等市要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引进各类企业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引导专业化商务咨询企业入驻商务楼宇,发展楼宇经济,打造商务咨询产业集群。支持石家庄、唐山、保定、秦皇岛、廊坊建设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强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增强服务外包承载能力。支持秦皇岛、廊坊等城市承接首都会议会展功能转移,吸引专业化展会推广、广告策划等企业入驻,培育壮大会展经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开发配置水平,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支撑。完善售后服务,发展专业维护维修服务,促进服务业务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开展设备监理、维护、修理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改革创新。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扩大先照后证范围,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促进制造业实施主辅分离,剥离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电子商务、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业务,设立独立运营的专业服务公司。剥离后的服务业企业,如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可继续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购置的固定资产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如不改变土地用途、不重新开发建设,可暂不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支持秦皇岛市用足用活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政策,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与港产城互动融合发展新机制。推进石家庄、唐山开展城市共同配送等国家级试点。石家庄市作为省级服务业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全省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二)加强开放合作。强化协调对接,推进京津冀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落实京冀共同推进物流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与北京共同研究物流发展重大战略,明确功能定位,推动建立多层次、多功能、便捷高效的区域综合物流体系。积极推动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继续推进北京区域商贸物流集散功能适度向我省转移,创新合作方式,丰富合作内容。拓展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实现借力发展。
  落实好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吸引外资企业来我省设立研发中心、营运基地,投资建设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大力推动对外投资,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提高投资贸易、研发设计的国际化水平,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
  (三)完善财税支持。加大各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资金安排更多地向生产性服务业倾斜。整合各类服务业专项资金,建立现代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商业保付代理等多种方式融资等业务。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服务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利用新三板、股权融资、境外上市等金融工具,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发展服务业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为服务业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创新保险产品,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物流等行业推广责任保险。
  (五)落实价格政策。加快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除特种行业用水外,在水、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违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监督检查。
  (六)优化土地供应。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中心城区外迁或关闭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生产性服务业新建项目,在依法约定的前提下,首期缴纳50%后,其余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逐年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在省、市重点项目中的比重,对“三个一百”工程中服务业领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各级政府在新增用地指标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七)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培养生产性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特别是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各类中介服务、服务业政策与管理以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等方面的人才。采用定向引入、团队整体引入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集聚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创新人才。在优秀专家评选、出国培训等方面对服务领域人才给予重点倾斜。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优秀服务业人才,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并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贡献直接申报相应档次的任职资格。
  (八)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和省商务厅分别牵头,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的工作推进方案。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加快建立反映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完善对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统计,促进统计信息的交流与资源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附件:河北省重点任务部门责任分工表(此处略)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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