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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海关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海关工作组对外联系方式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4
实施时间: 2015-3-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235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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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快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保障福建自贸试验区各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实施,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工作,福州海关决定,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海关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组职责
  负责对接联系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和平潭片区管委会、海关总署相关司局有关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事项,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福州和平潭片区工作,共同推进改革措施实施;做好深化完善自贸试验区海关业务改革方案和制度设计,同步制定详细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分解与部门分工,并推动落实,力促监管服务创新举措尽快实施并取得成效。
  二、工作地点
  位于福州海关(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办公大楼B楼四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作组综合组组长杨升平
  联系电话:0591-87082302,13600800310
  传真:0591-87082285
  邮箱:fzhgfjftz@
  特此通告。
  福州海关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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