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部分高校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4]4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0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内各研究生培养机构: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省部分高校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附表)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有效期二年,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本硕博或硕博连读,在2014年秋季之前入学的,按老生老办法确定。
  三、各研究生培养机构要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并按规定分别到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研究生学费标准                     2014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 湘价教[2013]10 2013/9/1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2年新增专业 闽价费[2012]32 2012/8/10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老年大学学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4] 2014/5/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泉州师范学院软件本科 闽价费[2011]28 2011/7/19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 浙价费[2011]21 2011/6/17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新 闽价费[2012]31 2012/8/10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莆田学院闽台高校联合 闽价费[2011]31 2011/7/28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省实验学校继续收取中 辽财非函[2016] 2016/10/3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新 闽价费[2011]30 2011/7/25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宁波工程学院与美国特拉华 浙价费[2011]32 2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