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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嘉财建[2006]43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6-2-15
法规类型: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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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部门、各国有建设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我市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开支标准,控制建设成本,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我局制定了《嘉兴市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建设单位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非国有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 1、嘉兴市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细则
  2、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3、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控制标准
  4、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年度支出预算表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嘉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印发年2月16日
  附件1:
  嘉兴市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范市级国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其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都应按本管理细则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
  二、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从立项批复或筹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期间所实际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
  代建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按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可分为项目前期管理费和建安工程管理费。前期管理费主要指项目前期管理部门从事征地拆迁安置、技术前期(指从项目立项批准开始至初步设计审查通过止)以及项目设计招投标(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建安工程管理费是指工程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止所发生的管理性质的费用,包括监理及施工招投标、工程实施、工程结(决)算、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等费用。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控制标准
  1.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控制标准,以批准的项目预算或概算为基数,并按项目预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附件2)
  2.未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按上述方法计算标准的40%--60%幅度内,予以控制核定。
  3.实行委托代建的项目,其管理费按《嘉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控制执行,即属全程管理形式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标准的10%以内控制使用,属阶段管理形式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标准的20%以内控制使用,用于项目前期工作。代建单位代建费用通过招投标确定,并按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数扣除建设单位留用数的余额部份掌握控制。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分类及内容
  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其他公支出三部分的内容。有关内容的执行标准见《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控制标准》(附件3)
  1.人员经费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和教育费等。
  2.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维修费、机动车燃修及保险费、会议费、招待费等。
  3.其他支出:包括培训费、工程图纸复印晒图费、专家咨询(评审)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印花税、房租费、办公场所装修费、物业管理费等。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规定
  1.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其管理费用应在管理费控制数以内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相应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年度支出预算表》(附件4),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参照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方式,按《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控制标准》(附件3)进行编制;其他支出根据实际需求分项编制并汇总。年度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2.未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年度支出预算表》并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分年度按标准据实列支。
  项目竣工后,其实际发生的管理费支出与其管理费的控制标准相比有结余的,可按结余部分的20%提取节约奖,统筹用于单位职工奖励福利等支出。
  3. 实行委托建设的项目其支付的代建管理费根据代建合同签订的金额包干使用,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果管理费以费率形式招标的,以最终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不含管理费)为基数,按工程建设单位所中标的费率计算实际的代建管理费;属政府指定的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时,其管理费按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由财政部门确定下浮比例。
  六、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项目预算及分年度预算,并严格按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各建设单位应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年度预算内合理安排好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管理费支出内容和标准列支管理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支的,须事前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各建设单位应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基本建设支出季度报表。
  对违反规定超出管理费控制标准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暂停拨付财政性资金。

附件2: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批准的项目预算

费 率(%)

算 例

工程项目预算数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及以下

1.5

1000

1000*1.5%=15

1001—5000

1.2

5000

15+(5000-1000)*1.2%=63

5001—10000

1

10000

63+(10000-5000)*1%=113

10001—50000

0.8

50000

113+(50000-10000)*0.8%=433

50001—100000

0.5

100000

433+(100000-50000)*0.5%=683

100001—200000

0.2

200000

683+(200000-100000)*0.2%=883

200000以上

0.1

280000

883+(280000-200000)*0.1%=963

  附件3:
  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控制标准
  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参照部门预算编制方式核定管理费支出标准。未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其聘用、借用人员支出标准应参照执行。
  (一)人员支出
  1.在职职工经费:
  按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津贴、补贴标准等进行编制。
  2.聘用人员经费:
  经劳动或人事部门批准的临时聘用人员一般每人每月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福利费合计最高不得超过800元,技术人员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中级技术人员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400元,高级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控制在每人每年3至5万元;
  3.借用人员经费:
  借用市本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其工资、补贴、奖金、福利费原则上由原单位发放。
  借用企业人员的,工资按原单位档案工资发放,奖金、福利等享受现单位在职职工待遇。
  4.夏令用品、清凉饮料费等每人每年320元;
  5.下工地的临时聘用和借用人员特殊补贴(含误餐补贴)每人每月不超过150元,根据工程难易程度由建设单位确定。
  6.值班及节假日加班补贴:
  (1)夜间施工跟班补贴:午夜前每人每夜15元,通宵每人每夜30元;
  (2)加班补贴:因工程管理需要在双休日加班的,每人每天30元;
  在国定节假日加班的每人每天50元,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二)一般公用经费:在每人每年8000元(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借用人员)定额内按实列支。其中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单位,其纳入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业务招待费在管理费控制标准的10%范围内控制使用。
  差旅费参照《嘉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
  (三)其他公用支出:
  1.专家咨询(评审)费用按项目投资大小和工程复杂程度确定。一般项目为每人/次/日200—300元,省重点项目每人/次/日300—400元,国家级专家每人/次/日800—1000元。
  2.房租费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单独列出。
  3.办公场所装修费用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出。
  4.其他费用如有发生,均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出。
  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管理费开支标准,严禁自行设立开支项目,扩大开支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财政部门批准。对违反本管理费支出控制标准的,财务人员要坚决拒绝支付,并及时向财政、纪检检察部门报告,财政、纪检检察部门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拨付财政性建设资金,并追究违纪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述标准如有变动,财政部门将另行发文。

附件4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年度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以下保留二位小数)

 

 

 

 

 

 

 

建设项目名称

管理费累计核准及支用情况

 

 

本年单位申请数

本年财政核准数

 

项目预算(概算)

计提比例

管理费 控制数

财政累计核定数

单位累计支用数

本年投资 计划数

本年管理费计划数

本年投资 计划数

本年实际核定数

 

1

2

3=1×2

4≤3

5≤4

6

7≤3-4

8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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