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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社会审计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嘉财会[2008]525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1-13
实施时间: 2008-11-1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阅读人次: 325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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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嘉兴市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以下统称中介机构)的管理,确保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业务,提高执业质量,净化行业风气,全面提升中介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我市中介机构惩防体系建设,保证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软环境,现就我市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引导和推动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建设
  (一)加强中介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建立主任会计师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行业自律工作平台。鉴于我市目前没有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财政局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全市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建设。建立全市中介机构主任会计师参加的主任会计师联席会议制度,以此形式搭建行业自律工作平台。主任会计师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大会,共同商讨行业自律重大事项,履行修订行业规则、讨论和决定行业内执业、惩戒等重大事项等职责。为确保行业自律组织能够正常运行,在联席会议基础上建立一个日常的议事机构---行业自律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执委会成员由主任会计师联席会议民主推荐五名在行业内具有资深执业背景和较高公信力的主任会计师组成,执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主任会计师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处理行业内遇到的新问题。建立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机制,通过相互间沟通和交流,执业信息披露,自查与互查,形成相互制约、合作共赢的局面,促进我市中介机构的健康和谐发展,改善中介机构市场环境,消除相互间不正当竞争对经济工作、市场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加强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市场规则。主任会计师联席会议应根据我市中介机构行业特点和要求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制订《嘉兴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公约》,并共同签字生效后执行。《自律公约》包括执业规范、职业道德要求、收费标准约定等内容,《自律公约》应具有充分的可操作性,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作出修订、补充和完善,便于各中介机构贯彻和执行。
  (三)建立行业自律组织长效运作机制,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自律组织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律公约》约定,定期开展重点项目的执业质量互查和年报审计、专项审计、验资等收费履约情况互查,使自律组织正常有效运作,维护行业内有序竞争。自律组织还要择时有重点地开展行业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整顿,通过专项治理和整顿,促使各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制度,构建预防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长效机制,净化行业风气。发现有违背行业自律行为的要及时处理纠正,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行业自律组织应向财政和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移送处理。
  二、建立健全多重监督管理机制
  (一)建立定期的社会调查机制。财政监管部门按照政府对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求,建立日常调查机制,定期开展对中介机构执业风险点的排查,实现有效的动态监管。通过发放调查表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了解掌握中介机构的执业状况、服务质量,重点对以压价、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进行监控,形成一定预警功能。
  (二)建立中介机构自省防范机制。财政监管部门按照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特点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责成中介机构定期对本机构的执业质量、是否与服务对象搞“收益分成”等情况进行自查,增加盘查密度,做到警钟长鸣。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积极与审计、工商等相关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对中介机构市场运营状况的信息互换,对个别违规严重的中介机构形成部门联合监控,逐步建立起有面到点的监控网络,维护中介市场规范、有序、平稳地发展。
  三、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嘉兴市财政局作为中介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在接受省级财政部门委托对本市中介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和相关监督检查时,要加强财政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在内容上要将审计(验资)的收费及处理作为一项必查内容,并将检查延伸到相关企业,以取得充分的执业证据。通过双向查证,检验中介机构是否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接受委托,依法办理各项业务;是否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有无以故意压价、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徕业务;是否有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搞“收益分成”的业务合作行为等。通过监督检查,有效地规范市场秩序和执业行为,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四、加强中介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
  (一)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单位章程的规定,重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要健全股份管理、重大事项决策、风险基金管理,保证执业机构稳健、持续、健康发展。
  (二)中介机构要通过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接受教育培训权利,建立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及其他福利保障制度,形成有效的内在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从业人员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三)中介机构要建立健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如业务质量考评制度、三级复核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努力增强风险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中介机构要加强以“诚信为本,勤勉尽责,服务社会”为核心理念的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团队意识、品牌意识,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中介机构应努力按照运行机制合理、执业决策严谨、风险控制有效、适宜人才成长、诚实守信为本、注重社会责任的标准完善内部治理建设。
  五、建立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
  中介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职业道德守则,制定并实施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制度,切实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回避与委托人的利害关系,指明委托人故意授意要求隐瞒的事实,拒绝为委托人出具虚假报告,同时要切实履行对客户责任,严守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财政监管部门一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激励执业人员自觉抵制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为行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在“嘉兴财税网”上开辟“诚信”专栏,对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违反诚信道德的行为,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告。三是建立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电子档案,必要时以适当的方式对违纪违规行为予以通报。
  附件:嘉兴市中介机构惩防体系专项调查(自查)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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