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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选拔中小执业机构负责人领军人才[第二期]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5]2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5-3-17
实施时间: 2015-3-1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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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规划》精神,完善行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非证券业执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中小执业机构”)健康发展,我会定于近期进行第二期非证券业资格执业机构负责人领军人才考试选拔工作。现就本次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领军人才的创新意识,提高其管理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在行业建设、引领执业机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培养方式
  领军人才培养周期为2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0天。
  三、选拔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优异者进入面试。
  四、报名条件
  1.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2.担任副主任会计师或副总经理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非证券资格执业机构专职执业;
  5.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近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6.年龄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
  五、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4月2日上午9点-12点
  笔试地点: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报名参加选拔测试人员可于3月31日前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部(601)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下载通知附件中的“中小执业机构负责人领军人才报名表”,填写后于3月27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送至北京注协继续教育部,并单独附送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继续教育部联系人:陈  蕾(88221093)
  章海凤(88221102)
  电子邮箱:chenl@
  附件:中小执业机构负责人领军人才(第二期)报名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中小执业机构负责人领军人才(第二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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