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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3-19
实施时间: 2015-3-19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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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上市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的请示》(中金所研字〔2014〕164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同意你所组织开展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
  你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继续做好市场培育和投资者培训工作,确保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特此批复。
  中国证监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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