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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发[2014]90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0-21
实施时间: 2014-11-2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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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精神,按照加快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和打造“国家电子商务强市”的要求,现就推进我市快递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快递业是当前我国发展最为迅速的现代服务业之一,是电商经济发展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相互依存、互为支撑、共同发展的运营模式对经济创新转型发展、民生品质提升起到重要的带动引领作用。推进我市快递业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实施电子商务“七进”应用工程的基础支撑和服务保障,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和服务民生改善,有利于制造业发挥优势、降低成本、拓展市场,是我市深入推进“电商换市”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快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快递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推进我市快递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以“扩总量、促增量、提质量”为要求,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瓶颈问题为导向,全力推动快递业“走进来”(助推电商换市)、“走出去”(服务跨境电商)、“走上去”(延伸产业链)、“走下去”(扩大农村内需),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助推、特色发展、服务创新,着力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培育宁波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优势创造有利条件。到2017年,全市快递业务量和快递业务收入均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前5位,其中,业务量年均增长60%以上,全年业务量达到8亿件;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发展环境加快优化,初步建成与宁波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便捷高效、竞争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
  二、发展重点
  (三)加大对电商发展的服务支撑力。全面服务电子商务“七进”应用工程,引导快递企业针对不同领域开发多品种、个性化服务的产品体系,满足电商差异化需求。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构建战略联盟和合作平台,鼓励有实力快递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管理电子商务园区。
  (四)探索跨境电商快递新模式。以国际邮件互换局设立为契机,加快建设跨境快递配送体系。推动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平台的紧密合作,鼓励有条件快递企业与国际快递企业建立战略联盟,积极探索进出口商品配送的新流程、新模式。
  (五)对接制造业“电商换市”。充分发挥快递企业专业化的仓储配送技术和经验优势,与制造业企业共同推动协作深入、标准对接的服务外包和合作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广仓储配送一体化业态。鼓励有实力快递企业在工业小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仓储配送一体化集成性平台。
  (六)加强园区快递服务功能建设。鼓励快递企业进驻电子商务园区、大型专业市场和特色产业集聚区等,提升快递配套服务功能。在全市现有物流园区中强化快递服务功能,合理布局与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相匹配的快递服务功能区块。选择快递分拨中心相对集聚的区域,规划布局市级电子商务快递产业园区。
  (七)完善城市投递末端配送网络。构建与智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快递自助服务网点系统,加快推进邮政(快递)企业或第三方企业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学校、机关和商务楼宇等场所建设智能快递箱。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和大型商务楼宇配套建设和留用一定面积的快递投递用房,并纳入社区用房。
  (八)建设农村快递配送网络。鼓励有实力快递企业通过自建网点、加盟网点、协议委托等途径延伸网络,鼓励第三方在乡镇建立快递综合服务平台辐射农村。整合提升“村邮站”功能,探索“村邮站”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整合优化,鼓励快递企业依托现有“村邮站”开展农村快递服务。
  (九)促进快递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途径,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支持企业向上游采购、仓储、电子商务等环节延伸,向连锁超市、大型商场、农产品进城等同城购物配送领域拓展。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改造、人才引进培养等投入。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快递企业通过新购、置换和租赁等方式配备新能源快递专用车辆。
  三、政策支持
  (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现行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应将快递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进驻宁波电商城的快递企业应享受和电商城内电商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从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支持我市快递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十一)保障快递配送车辆安全通行。加强快递配送车辆规范化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切实统筹好服务经济建设和保障社会效益、道路通行便利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与邮政管理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出台方便快递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的工作措施。
  (十二)鼓励快递业总部经济发展。鼓励国内外大型快递企业来甬设立区域总部、区域分拨中心等总部型机构,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总部机构可享受市总部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各县(市)区对现有区内快递业总部机构要加大相应扶持力度。
  (十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大对快递企业建设分拨中心、处理中心和各地建设快递服务功能区块的用地保障,鼓励快递企业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建设快递服务平台。加大对快递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拓展以车辆、专用设备、应收账款等动产质押为基础的信贷业务,与龙头骨干企业合作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鼓励运用融资租赁方式,解决快递企业在大型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等方面的融资问题。
  四、工作措施
  (十四)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推进快递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我市快递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和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快递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十五)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全市开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宁波市快递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列入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点行业专项规划。
  (十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快递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认真实施统计核算和报表制度,完善业务监测预警预测机制。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督促快递企业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机制,构建快递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快递信息系统、配送模式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快递业高端人才。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启动快递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轮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快递从业人员进行上岗轮训,加快实现全员持证上岗;鼓励快递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推动本地大专院校开设快递专业课题培养快递专业人才。
  本实施意见自2014年11月22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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