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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15]1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2-16
实施时间: 2015-2-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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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东部地区是我国重要森林功能区和东北生态屏障,肩负着生态安全、对外开放和兴边固防富民的重要职能,发展任务艰巨。建设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一路一带”,促进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完善全省东中西区域战略布局,探索东部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新模式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发展重点,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规划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相关附件:
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总体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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