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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金政发[2015]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6
实施时间: 2015-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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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推进市场宽进严管和信用监管,增加失信成本,约束失信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精神,以推进“信义金华”建设为使命,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信用制度为保障、信息服务为载体、信用应用为目标的企业信用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美丽金华、创造美好生活”的总体要求,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搭建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公平公正的信用公示机制、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机制、褒扬诚信的守信激励机制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约束机制,整合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破除信息孤岛,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三、基本原则
  (一)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积极鼓励企业依法守信经营,优先获取社会资源,优先赢得发展机遇。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强化行政监管约束、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约束机制。
  (二)真实准确,公平公正。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积极推进信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征集效率和质量,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公平、公正实施信用评价。
  (三)信用为主,统筹兼顾。以企业信用信息为主,兼顾企业经营管理和其他社会信息,对企业实施综合信用评价。推进企业信息公示与激励,促进企业守信守法经营。统筹运用企业信用、政府监管和社会公共资源,对企业实施联合监管和失信惩戒,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承担社会责任。
  (四)信息公开,保护隐私。加强信用信息管理,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成立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领导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各项政策制度,牵头召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落实征信、共享和用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制度,及时、准确、完整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积极开展共享和应用。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工作。
  2.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起草相关政策意见,协调制定信用奖惩措施,落实企业信用建设具体工作。市发改委作为“信用金华”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应用指导,提供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服务。
  3.设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企业信用中心),核定职能编制,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发布、管理和应用,承担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征信用信。
  1.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等管理制度。建立涵盖信用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披露、应用以及信用监管等系列制度和规范,实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建立征信评信用信的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用信以及日常管理中的权利与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保证信用信息的录入、管理、交换、共享、应用、考核等工作顺利推进。
  3.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披露和约束机制。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规范有序提供信用服务,依法实施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标。
  (三)构建公共平台,推动数据共享。
  1.构建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以市市场监管局的经济户口数据为基础,以企业法人数据为核心,归集整合政府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市企业信用综合数据库,并在全市共享应用。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建立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中心,支持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服务、奖惩等应用工作。
  2.按照“全面、及时、安全、准确”的原则归集信用信息。各部门要按照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内容、数据格式、数据标准和归集时间,向企业信用中心提交信息;企业信用中心按数据交换的标准,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方便各部门开展用信工作。
  3.积极提升信息化水平。各部门要按照信用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数据交换方式由人工上传向实时自动传输转变,认真履行数据交换约定,保证数据交换频率、交换条目和交换质量。
  (四)实施信用奖惩,强化信用监管。
  1.大力扶持守信企业。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对守信企业在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信贷融资、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2.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并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项目立项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依法实施监管和制约。
  3.建立多部门、跨县(市、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尤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政府资金扶持、公共资源交易和评先评优等方面,积极使用企业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信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对“老赖”、行贿犯罪、执行案件当事人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在企业任职、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限制。
  4.支持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惩戒违规失信企业。
  (五)做大信用平台,推进社会应用。
  1.建立政务活动用信机制。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率先使用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让信用信息成为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依据。各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利用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信用数据来建立企业授信和风险管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2.拓展平台功能。以法定代表人为重点的特殊人群信用建设为基础,建立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着力拓展企业信用风险预测功能,构筑企业风险管控防火墙。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将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资质审查等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作为信用应用的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企业与人员的监管,对诚实守信企业在信贷、资质办理等方面予以扶持。
  3.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公开披露和曝光,支持社会公众查询和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约束企业的失信行为。
  (六)培育信用中介,规范信用服务。
  1.推进信用产品运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信用评估、资产重组、信用代理、金融信贷、资质评定、招标采购、资金扶持、进出口管理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2.强化企业信用自律。积极发挥与企业信用相关的社会团体作用,引导企业信用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监督、服务、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功能,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信用服务水平。
  3.培育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主体,适时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拓展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信用咨询的市场覆盖面,发展壮大我市信用服务行业。
  五、推进计划
  (一)第一阶段(2015年底前完成)。建立全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首批8-10个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建立健全基本保障制度,完成企业信用体系框架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6年底前完成)。完成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中成员单位的信息归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社会化应用。
  (三)第三阶段(2017年底前完成)。归集所有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阶层广泛应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标,形成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完善制度规则,整合政府资源,聚集信用人才,拓展信用服务,稳步有序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实时通报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查询、预警、评价、发布、考核等情况,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保障,落实扶持政策。各部门、各单位要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服务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性补贴、奖励等方面,逐步使用信用信息来核查相关企业的资质和信用,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政府性公务活动。要强化资金保障,把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纳入财政年度专项预算。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创造宽松的多元化投资环境,加快我市信用服务业发展,完善奖励政策,对信用优异的企业,优先予以扶持和奖励。
  (三)健全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建立合法、快速、有效的信息传播机制,畅通信用信息征集、流动、使用、应用、评价、发布的渠道,建立有效的信用信息修复、重整的路径。严格考核制度,落实通报机制,加强效能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金华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6日
  附件
  金华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国强 副市长
  副组长:韦 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欣辉 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朱明宏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姜建新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洪建文 市经信委副主任
  胡锦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羊代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金 盛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武春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严国鑫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宽年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潘献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孙金荣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
  张全胜 市规划局副局长
  祝继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池向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培涨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杜跃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更跃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江龙 市文化局副局长
  宣安平 市爱卫会副主任
  马晓光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荣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毛伟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章宏军 市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倪喜斌 市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叶晓华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吴兴旺 市旅游局副局长
  胡金东 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宏旋 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丛林 市网络经济局副局长
  陈加斌 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严才明 市国税局副局长
  金建平 金华海关副关长
  陈 强 金华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金桂华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金向胜 金华银监分局副调研员
  朱利群 婺城区常务副区长
  郑竟成 金东区副区长
  陆献龙 兰溪市副市长
  陈 军 东阳市副市长
  邵国龙 义乌市副市长
  胡联章 永康市政府党组成员
  张卫东 浦江县副县长
  姚美芬 武义县副县长
  卢海浪 磐安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施欣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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