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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甘政发[2014]129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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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持全省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性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产业,贯穿于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是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经过多年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协同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但总体上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工业仍以能源、原材料等传统产业为主,整体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不仅影响了服务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也严重制约了我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当前,我省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是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是激发内需潜力、带动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我省在国内国际产业分工中,由依靠传统比较优势向更多依靠创新优势转变、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的必由之路。把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切入点,对于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切入点,以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和工业制造现代化,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行业标准,创造环境条件,加快创新发展,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的有机融合、良性互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全省经济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发展相结合。以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围绕产业链延伸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实现突破,健全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体系,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坚持创新驱动与消化吸收相结合。支持企业加强高素质人才培养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各类实用技术,实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
  坚持统筹规划与集聚发展相结合。结合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阶段和趋势,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产业布局,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产业园区、物流节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集聚发展,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三、主要任务
  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现阶段我省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品牌建设和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领域。
  (一)研发设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需求导向和产业发展方向,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发设计体系,健全研发设计、试验验证、运行维护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体系,促进专利技术运用和创新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我省研发设计服务水平和能力。(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知识产权局)
  加快重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服务平台,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构建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的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与系统集成,以及生产、检测、计量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兰州、白银、天水、金昌等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工业设计服务中心,支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国家级中心。整合省内科研院所资源,加强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合作,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学术和科研机构、企业集团来甘设立研发机构。
  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涉农科研院所,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加强政策法律咨询、市场信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等服务。加快推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整合科研资源,不断提升面向市场的研发服务能力,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全面提升企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研发设计企业和品牌。
  发展研发设计交易市场。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省科技平台资源的共建共享。开展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形成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加快推进研发设计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六个一百”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激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支持企业研发体现甘肃文化要素的设计产品。
  (二)现代物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积极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着力建立和完善现代城乡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大力提升物流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强物流业核心技术开发,加快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推广零库存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提高物流企业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鼓励酒钢集团、金川公司、白银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剥离物流业务和资产,组建独立运作、独立核算,以加工配送为特色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完善物流硬件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提高物流行业标准化设施、设备和器具应用水平以及托盘标准化水平。推进仓储物流、维修维护和回收利用等专业服务发展。
  加快物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衔接货物信息,匹配运载工具,提高物流企业运输工具利用效率,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强仓储和冷链物流服务。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结合产业布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加快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兰州国际港务区和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
  优化城乡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建立分拨中心、配送中心、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推动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标识化,建立健全配送车辆运力调控机制,完善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措施。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改造升级,拓展农产品加工服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
  (三)电子商务。加大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并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推进兰州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体系,促进我省产业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自营平台。规范发展钢铁、有色、稀贵金属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重点在特色农产品、中药材、清真食品、马铃薯、葡萄酒等特色产品领域发展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淘宝网“特色中国—甘肃馆”建设和运营,打造甘肃特色产品电商集散地、网货供应集散地和旅游购物目的地。建设开放式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加快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提高企业营销水平、拓展营销渠道。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和电子签名的制度建设,创新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实现实体购销渠道和网络购销渠道互动发展,提高网络集中采购和销售水平。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交易纠纷处理等服务,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保障机制。
  (四)信息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渗透性、倍增性和创新性作用,提升信息技术在现代农业、制造业等领域的服务能力,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强软件研发和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的专业化服务作用,提高生产和服务环节自动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创新发展信息技术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新型业态培育、技术改造等关键环节的应用。加快面向工业重点行业的知识库建设,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技术进村入户。
  积极发展软件设计服务。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合作,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水平。加快兰州、天水、敦煌软件产业园能力建设,支持兰州市创建国家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示范基地,争创中国软件名城。
  (五)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与政策环境,丰富金融产品体系,创新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切实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融资瓶颈。(责任部门: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省商务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
  鼓励融资租赁业发展。大力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租赁服务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实现规模化经营。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建设程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转高效化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建立和完善租赁物公示、查询系统和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建立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丰富租赁方式,提升专业水平,形成渠道多样、集约发展、监管有效、法律体系健全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进金融电子网络建设,大力开展理财服务、中介服务、网上银行等新型服务。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项目推介与对接,提高我省企业与金融单位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在充分发挥担保、典当等机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鼓励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和创业中心,创办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六)节能环保服务。结合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坚持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以能源、原材料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培育节能环保市场体系,促进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
  加快开展标准化建设。健全节能环保全过程管理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奖惩措施,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增强节能环保指标的刚性约束。完善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制定节能技术认定和推广管理办法。加快建立节能减排监测、评估体系和技术服务平台。
  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鼓励开展能源审计、能效评估、节能监测等专业化的节能环保服务。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
  完善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工程咨询、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规范引导建材、冶金、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交易市场。鼓励结合改善环境质量和治理污染的需要,开展环保服务活动,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培育再制造服务产业。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支持再制造集散市场及分拣中心、拆解中心建设,开展兰州市城市废旧商品加工收集体系建设试点。
  (七)检验检测认证。加强检验检测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发展重点领域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整合全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服务。(责任部门: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信委)
  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建设。加快风电设备、换热设备、塑料建材、农副产品、包装材料、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等国家级质检基地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深化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积极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验等服务。加强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药品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检验、进出口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服务,发展在线检测。开拓电子商务等服务认证领域。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检验检测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建设甘肃临夏国际清真食品认证(Halal)中心。
  (八)商务咨询。加快发展市场调查、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发展战略、会计、审计、税务、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等专业咨询服务,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引导商务咨询企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人社厅)
  完善商务咨询服务体系,拓展商务咨询服务领域。依法建立健全商务咨询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执业培训和行业自律。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鼓励高端商务咨询机构在甘设立分支机构,提高商务咨询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发展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等市场化服务。重视培育品牌和商誉,发展无形资产、信用等评估服务。
  (九)品牌建设和售后服务。积极创建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引领消费,带动制造业发展。鼓励企业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售后服务体系,开拓产品市场,提高产品竞争力。(责任部门: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增强地域文化特色,以品牌引领消费,带动生产制造,推动形成具有甘肃制造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以特色优势产业和消费类产品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大力推进名牌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优势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鼓励企业将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支持企业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内设机构向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转变。加强售后服务规范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售后服务标准和投诉、产品“三包”等制度,推动发展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售后服务,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专业维护维修服务,加快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维护维修服务业务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开展设备监理、维护、修理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十)人力资源服务。以产业需求、政策激励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责任部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创新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和机构按照人才专业化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煤化工、新型服务业等领域,通过引进人才、培育人才和在职提升等多种方式,强化和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大力发展高级人才访聘、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型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实现人力资源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管理理念先进、市场经验丰富,能够适应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创业发展的环境。鼓励开展科研人员股权激励试点,调动科研人员创新进取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专业人才来甘创业发展,建立多层次相互补充的奖励机制。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引进高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建立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培养青年技术骨干。大力支持和尊重人才,积极为优秀人才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十一)服务外包。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鼓励服务外包,突出企业核心业务,重组价值链,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兰州海关)
  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在省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分离和外包非核心服务业务试点,引导企业突出核心业务、优化生产流程、创新组织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率。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化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发挥我省在基础研究、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生物技术等领域的技术服务优势,积极培育服务外包市场,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四、政策措施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促进我省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一)放宽行业准入。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准入制度。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令禁止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依据国家外商投资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充分利用兰州新区保税区相关政策,先行先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现有产品贸易优势,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逐步增加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薄弱环节、关键领域的投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尽快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生产性服务业全领域,落实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依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及时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范围。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各自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内,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
  (三)强化金融支撑。加快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各金融机构扩大对生产性服务业信贷投放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信息库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创造条件。完善动产抵押登记公示体系,建立动产押品管理公司监管制度。对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加大生产性服务企业上市辅导培育和推荐力度,利用好证监会对西部地区企业上市优先安排审核“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通过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融资,改善融资结构。加快建立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生产性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
  (四)保障土地供应。鼓励工矿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经依法批准后,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厂区)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厂区)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厂矿和城中村等城镇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申请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为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留出用地空间。全省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向生产性服务业倾斜,各市州、各县市区在分解下达土地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五)完善价格收费制度。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指导价项目,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生产性服务业用电与工业同价,用水按照当地工业用水价格执行,用气按照当地工商业价格中较低标准执行;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降低生产性服务业运营成本。清理生产性服务业各类收费,取消和制止不合理收费项目,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另行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违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监督检查。
  (六)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生产的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和应用,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农业生产动态监测、环境监控等信息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鼓励将数字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丰富产品功能,提高产品性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大力推进服务于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数字内容、数据托管、技术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企业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创新的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创新积极性。深入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研究促进设计、创意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实施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工程,完善知识产权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大型专业人才服务平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大意义,把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省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统计部门要研究制定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完善调查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大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良好环境。
  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同时,要围绕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注重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不断丰富服务产品供给,提高服务层次水平,扩大消费市场规模,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附件:政策措施分工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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