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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3]3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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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促进我省信息消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牵引、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着力夯实网络基础,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产业,推进信息惠民。通过提升全省信息化整体水平,加速消费模式变革,开辟消费新空间,努力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新途径,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内生动力,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二)主要目标。全省促进信息消费力争实现“两个突破、四个提升、一个提高”。
  “两个突破”:即到2015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力争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年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500亿元。
  “四个提升”:一是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到2015年,城市用户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比特(Mbps),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4兆比特。二是提升信息产品与内容供给能力。丰富智能终端产品和文化信息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消费需求,进一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三是提升应用服务支撑能力。加快信息服务创新,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培育新型业态,加快构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四是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一个提高”:即全面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到2015年,我省信息化发展指数力争达到0.8以上,进入中部地区先进行列。
  二、加快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
  (三)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升级和改造。构建信息消费“高速公路”。实施“宽带中国”江西工程,优化骨干网络架构,推进城域光网建设,实现城市光纤进楼入户,全省100%行政村通宽带,提升我省宽带普及水平。统筹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商用,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升级改造,搞好试点城市建设。持续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在全省的覆盖范围,使用户规模达到1500万户。做好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4G)演进,开展移动通信长期演进技术规模试点和推进规模商用。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TD-LTE)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无线局域网(WiFi)。鼓励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南昌、九江通信同城化。各级政府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四)推进三网融合。组织实施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试点和推广,培育新的信息消费热点。力争到2015年,通信业和广电业实现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其中:通信业业务收入超过260亿元、广电业业务收入超过240亿元。认真做好我省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的验收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向全省推广。加快电信和广电双向业务进入,构建江西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全省广播电视“户户通”,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线广播电视户数达到800万户,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实现双向化覆盖超过250万户。加大信息消费内容资源开发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等融合业务。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形成具有江西特色、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环境的运营模式、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
  三、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产业
  (五)创新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壮大共青城、南昌、吉安手机产业集聚区,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手机产业向智能化方向提升、向移动互联网应用拓展。积极引进知名品牌,增强配套能力,完善手机产业链。积极推动我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触控(摸)屏和LED背光源等做大做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我省家用和车载数字视听等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鼓励整机企业与芯片、器件、软件等企业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新品研发,大力推进产品升级换代,夯实信息消费的产业基础。力争到2015年,实现智能终端产品营业收入超过600亿元。支持电信、广电运营企业与终端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
  (六)提升软件产业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南昌国际软件园建设,着力提升金庐软件园、浙大科技园、南昌大学科技园、中兴软件园等园区的集聚效应,重点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扶持云计算、软件测试、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广“软件及服务(SaaS)”应用模式,促进各类新兴数字内容增值服务业发展。加快开发支持虚拟现实、三维重构等技术的内容制作系统和管理平台,以动漫游戏、数字影音、数字出版等领域为重点,发展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力争到2015年,实现软件应用服务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
  (七)推进信息服务新兴业态发展。创新我省互联网信息服务,加快家庭网络业务、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互联网增值应用、信息通信技术(ICT)集成、数字电视等业务发展,促进数字内容与新型终端、互联网服务相结合,扩展信息消费数字内容产业链。加快推进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通过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北斗导航和授时的规模化应用,促使北斗导航成为车载、智能手机等终端的基础功能。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完善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换平台建设,整合城市信息和地理信息,形成多级互动的信息资源实时综合服务能力,拓宽地理信息服务市场。
  四、提升信息内容供给能力
  (八)促进网络文化信息内容产业发展。到2015年,力争实现内容服务业业务收入超过260亿元,其中:文化内容服务业务收入超过150亿元,数字出版内容服务业务收入超过110亿元。开展手机游戏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吸引优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企业落户,重点扶持移动网游企业,发展互联网产业集群,打造江西互联网创意产业基地。实施动漫精品项目,实现全省动漫内容的多平台共享。实施文艺作品数字化项目建设,将艺术产品向“舞台—互联网—电影院线”拓展。实施全省数字图书馆建设项目,加快建设省市两级数字图书馆,并纳入全国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体系;逐步构建全省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共享体系。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网络游戏等新兴网络文化产业,打造全省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既有行业标准又有专业特色的国家综合性数字出版产业聚集区;建设全省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支持企业加大对文化内容的研发投入;建设互联网信息内容资源开发平台,支持全社会参与互联网信息内容资源开发,鼓励互联网企业、个人等制作、传播和利用健康向上的数字文艺作品。
  (九)推动“信息惠民”。提升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等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实施江西“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实施江西“数字医疗”项目建设,推进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等数据库,实现跨区域、跨医院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实施江西“数字人保”项目建设,推进全省统一的跨区域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异地社保关系转接和就地结算,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推动就业信息服务向街道和社区、乡镇和行政村延伸,构建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市民卡”项目建设,实现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一卡多用。实施江西“数字民政”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基层民生服务平台,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社区信息化,建立一批智能化社区示范项目,推广智能化楼宇和现代物业管理应用。实施具有江西特色的惠农富农信息化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信息消费环境;进一步普及和规范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集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动态监管、“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阳光操作、涉农事项便捷服务为一体,构建全覆盖的基层阳光服务平台。
  (十)加快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在商贸物流、农业、制造业等领域普及应用。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网络零售业,促进传统零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公共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应用。有计划地发展第三方支付。建设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制造、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互通、联动发展。完善智能物流基础设施,提高铁路、公路、港口、机场、货运站场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拓宽电子商务发展空间。各级政府要出台仓储建设用地、配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加快江西电子商务总部基地等重点园区建设。建设电子口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种进出口贸易信息的集中使用和充分共享。
  五、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
  (十一)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市场化。大力建设全省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构建基础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共享机制和全省社会信用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信息共享体系,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对接金财、金税、金关、金卡等国家“金”字工程建设,推进国家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应用,大力推进跨部门涉税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加快全省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重要领域的社会公益性信息资源项目建设。建立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的长效机制,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参与公共资源服务云平台建设运营。
  (十二)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全省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搭建县级政府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整合各类政务应用系统。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开展政民互动,增强公共服务的便捷与智能化程度。探索社会管理网格化与信息化结合新模式,推动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等机构向社会公众开放信息资源。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政务论坛、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促进“两化融合”与信息消费良性互动。加强“两化融合”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对全省企业、行业和地区的引导。实施一批重点企业信息化项目,促进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江西“工业云”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云”项目发展。应用信息技术加强重点行业监管,率先在全省民爆、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进行试点。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等参与“两化融合”建设。
  (十四)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加快“数字城管”项目建设,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整合各类为民服务热线,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城市管理运营智能化、网络化、可视化和精准化,实现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旅游等重大项目,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智能化监测、预测和预警,开展对公共场所、重大危险源的智能监管,完善公共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发布、快速响应与救助机制。
  六、优化信息消费环境
  (十五)建设信息消费安全可信环境。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服务为主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强化密码在保障电子商务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建设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产品与服务的安全检测和认证,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先进、自主可控、性能可靠的信息技术产品,支持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严格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管理。加强与终端产品相连接的集成与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安全防护。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与检查,保障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及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健全和完善现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紧密跟踪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业务、新应用带来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共享与通报机制。
  七、政策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保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措施、制定标准,促进信息消费。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十八)优化行政服务。进一步评估清理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缩小范围,着重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和经营性壁垒。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式服务。按照“先照后证、宽进严管”思路,加快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
  (十九)加大财税支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引导和带动社会投入。利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网络零售平台建设。在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统筹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及时跟进国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政策调整,支持我省信息化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我省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宽带网络发展。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积极推进快递行业、邮电通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切实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
  (二十)改善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银行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对提供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互联网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帮扶力度。鼓励互联网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创新、创业型互联网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加大债券融资力度。培育引进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
  (二十一)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电信服务、信息内容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信息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着力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企业争议调解机制,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力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进一步拓宽和健全信息消费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二)加快法规和标准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我省信息化建设、电子认证管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地方立法,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新兴信息消费领域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做好规划和建设衔接,严格落实光纤到户国家强制性标准,切实执行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宽带网络设施的规范,保障社会公共设施向信息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
  (二十三)开展统计监测。按照国家制定的信息消费统计分类和标准,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保证统计数据的可用性、可信性和时效性。加强运行分析,实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
  (二十四)推进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产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宣传信息消费对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与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加强互联网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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