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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14]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2-11
实施时间: 2014-2-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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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省发改委另行组织下达。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和完成“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五水共治”“五措并举”,着力在提质增效上见实效,在改善民生上出实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开局,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奠定坚实基础。
  201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8%左右;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34%;
  ——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9‰左右;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量均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4%。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在今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政府自身改革
  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取消和严格管理一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研究制订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具体办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审批权限,加快建设省级网上政务平台,全面实行高效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水电气、建设用地、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差别化定价,建立健全工业用地、节能量、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
  抓好各级各类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试点,加快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开化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支持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在台州市开展促进民间投资改革试点,在嘉兴市各县(市)开展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形成改革试点集成效应,并适时在全省推开。
  二、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
  全力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组织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加大源头地区水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水环境治理,加强近海海域污染防治,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截污纳管全覆盖、农村污水处理和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力推进“强库固堤”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饮用水供水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节约用水一揽子政策举措,形成“五水共治”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联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雾霾治理力度,重点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术设备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做好防治建筑扬尘、禁止秸秆焚烧、淘汰黄标车、推广清洁汽油等相关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做好重污染区域耕地用途调整,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攻关,由点到面实施清洁土壤行动。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重点加强平原绿化,努力提高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机制。按照中央提出的“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建立健全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覆盖率挂钩的财政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守住粮食安全红线,坚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方向,加强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经营,扩大旱杂粮种植面积,推广新型农作制度,推进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能够支撑未来发展的大产业,研究制订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规划。
  大力实施“四换三名”工程。淘汰改造1000家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完成5000亿元企业技改投资,盘活8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组织5000家实体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实施百家龙头企业、千家品牌企业、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加快培育经营管理、研发设计、高级技工三支人才队伍。
  大力推进“411”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改革项目管理体制,突出好项目、大项目建设。改革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强化核心区块建设。完善浙商回归和激发民资、引进外资、对接央企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改革投融资体制,积极吸引各类企业参与政府项目投资。
  四、加快城乡体制改革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稳妥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加快改革户籍制度。
  积极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研究制订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推进区域中心城市与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强县城和中心镇改革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着力提高城市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调整优化村庄布局,强化农房设计服务,彰显江南地域特色,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让广大农民共同分享城市化成果。
  五、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创新外贸发展方式。重点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服务贸易出口,鼓励先进装备、关键技术、能源等重要原材料进口,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成新的增长点。创新外资利用方式。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探索实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招大、引强、选优”机制,大力引进世界500强等优质外资项目。
  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完善支持走出去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和个人扩大对外投资,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投资建立经贸合作区、制造基地、研发设计机构和市场营销网络,开展跨国并购和国际技术合作。
  创新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积极争取设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整合提升各类保税区、开发区,加快建设义乌“无水港”,推动电商平台国际化,办好浙台经贸合作区。
  创新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外事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友城合作、对外宣传、公共外交、民间友好、人文交流和友好结对交流,探索建立经常性交流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继续做好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
  六、深化社会民生领域改革创新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加强为低收入群众服务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建设,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提质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校改革发展,实施重点高校建设计划。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积极推进商业医疗保险。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快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民办养老、民办体育、民办文化加快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管理法规、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制度。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长效机制。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附件(见原件下载):201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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