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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4]15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2-23
实施时间: 2014-12-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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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业设计发展上进行了积极探索,重视工业设计的氛围不断增强,工业设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显现。为顺应工业设计升级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走公司化、市场化、网络化、职业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之路,推动工业设计提升发展。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有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示范带动我省工业设计健康发展;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培育设计市场,引领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和工业设计提质升级;重视网络技术和产品带来的新机遇,支持设计与制造的对接网络平台建设,推动网络众创设计发展;加强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着力打造专业性强、复合型优势突出的设计人才队伍;根据专业分工与区域产业发展特色,深化细化工业设计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布局,增强我省工业设计特色优势。
  二、进一步明确工业设计发展重点
  适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加快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要求,围绕实现“智能化、网络化技术对机电类等产品的全覆盖,”机器换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机械零配件加工户的全覆盖,网络销售方式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绿色制造方式对污染企业进行改造的全覆盖”的目标,重点主攻新型产品、专用电子产品、高端装备的开发设计以及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
  (一)加强新型产品的开发设计,促进产品全面升级换代。加强传统产品向智能化、网络化升级换代的开发设计;推进组合型功能产品的开发设计,加快从零件、散件向组件、模块件、总集成发展;增强产品适应性设计,更好满足微型化、巨型化、超常环境工作要求;注重品牌与时尚产品的开发设计;推进便携式产品的开发设计,提高产品应用的灵活性。
  (二)加强专用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促进行业应用的升级换代。支持各类专用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加强与各行业应用及业务流程管理相匹配的专用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专用电子元器件、专用软件的开发设计。重点支持满足各行业使用要求的复合功能的传感器、集成多种软件的控制器、驱动器、减速器、高端显示器、关键元器件的开发设计。
  (三)加强与服务结合的高端装备设计,促进制造方式和商业模式的升级换代。积极推动高端装备与使用服务一体化的开发设计,围绕装备功能的拓展,强化故障诊断、远程咨询、呼叫中心、专业维修、位置服务等服务功能,推动制造企业由单纯的装备制造向装备的“制造+服务”转变,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盈利模式的升级。支持高端装备设计企业,以设计为龙头,为客户提供设计、设备集成、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备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
  (四)加快推进集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促进系统、成套装备的升级换代。重点加强软硬件融合一体的智能装备的开发设计,特别是金属加工、石油石化、食品、制药、纺织、印染、造纸、印刷、仓储物流等领域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安全制造装备及流水线的开发设计;加强与我省“机器换人”应用需求紧密结合的冲压、焊接、装配、搬运等工业机器人的开发设计;加强成套装备生产企业与各部件、配件生产企业协同制造的开发设计;加强智能装备、系统操作软件以及基于网络的运行维护体系协同开发、同步集成的开发设计。
  三、推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扶持政策创新
  按照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密结合的要求,创新工业设计发展扶持政策,调整扶持方向,优化扶持方式,切实提升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绩效。
  (一)支持做强产业链、主攻短板的产业技术创新。从注重对产业链横向支持转向对产业链纵向垂直支持,按照“围绕做强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要求,把影响产业链做强的薄弱环节作为产业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主导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短板,为工业设计提供创新链源头支撑。
  (二)支持新技术在新产品开发中的广泛应用。重点支持网络技术、智能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等在新产品开发中的利用,尤其是大力支持网络技术在新产品开发中的利用,实现产品的智能化、网络化,增强产品功能,提高竞争力和附加值。
  (三)支持工业设计服务市场的培育。支持制造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做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带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制造企业与设计企业的协同发展机制,开展订单式、契约式、股权式等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服务。鼓励支持高端设计、研发机构或个人,通过线上、线下平台,承接国内外企业、机构发包的设计项目,努力提升浙江工业设计品牌。
  (四)支持企业高端设计团队的建设。加强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能力建设,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顶尖工业设计人才,并纳入“千人计划”评审范围,落实各项人才支持政策。支持工业设计企业通过引进国内外设计师、退休工程师加强设计团队建设。重点支持机械与电子一体化、传统产品智能化、多学科组合的工业设计人才团队建设以及工业领域重点企业设计院、具备“两化”融合设计创新能力的工业设计企业、时尚品牌的工业设计团队建设。
  (五)支持节能、环保、安全产品和智能化、自动化装备的市场开发。通过加大对购买节能、环保、安全等新产品以及“机器换人”自动化、智能化装备采购的补贴力度,并开展应用示范,引导和扩大社会对节能、环保、安全等新产品以及自动化、智能化装备的应用需求,带动相关产品和装备的设计与开发。
  (六)支持设计人才创办工业设计企业。发挥省和市、县(市、区)等各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园区)的资源集聚和平台支撑作用,为工业设计人才创业提供房租优惠、创业资本、市场开发以及设计数据库、设计软件与设计装备使用等支持和服务。
  (七)支持工业领域重点企业设计院的创建。选择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开展工业领域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的创建试点工作,主攻以“两化”深度融合为方向的新型产品、专用电子产品、高端装备的开发设计和装备、软件、在线服务为一体的集成设计。重点企业设计院实行责任书合同制管理、失信惩戒、动态考核评价制度,通过省、市、县联合考察确定支持的,由省财政每家给予500万元资助。
  (八)支持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专业化发展。鼓励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园区)与当地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围绕解决区域内制造企业的共性设计问题,进一步明确设计定位,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专业化发展。支持装备高新区加强专用装备设计基地及装备电子产业设计基地建设。支持工业信息工程公司和“智慧工厂”工程公司发展,发挥工业设计的龙头作用。
  (九)支持网络众创设计。支持在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在线创客平台和创客设计基地。以互联网、物联网为依托,鼓励采用股份制、合伙制或民营独资的方式创建网络众创平台,建设工业设计数据库,提供在线设计工具,办好网络众创设计;推进线上资源和实体经济相结合,整合材料、技术、资金、创意、工艺等资源,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增强平台吸引力。
  (十)落实国家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政策。切实抓好国务院一系列文件出台政策的落实,大力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开展对工业设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工作,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设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工业设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十一)更好发挥我省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自2014年起连续五年,省政府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扶持工业设计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工业领域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的创建、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以及举办设计大赛、设计对接、宣传培训、展览展示等活动。各级政府也要根据财力安排相应的扶持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并对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财政资金扶持与市场机制、民间资本结合,促进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
  四、加强工业设计发展的环境建设
  着力创造有利于工业设计发展的社会环境、产业生态、市场环境与法制环境。
  (一)促进工业设计培训提质升级。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重点抓好企业家和领导干部的培训,引导企业家和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对创新红利促进产品和企业提升作用的认识,增强通过提升发展工业设计加快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工业设计人员的培训,培养适应工业设计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提升机械与电子一体化、传统产品智能化的融合设计水平,提高全方位设计能力。
  (二)组织举办浙江省工业设计大赛。通过举办浙江省工业设计大赛,集聚设计资源,激励设计人员,培育设计市场,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环境建设,推进工业设计提质升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和相关高校的作用,做好浙江省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扩大赛事影响力。
  (三)完善工业设计的统计评价考核。按照我省工业设计提质升级的支持重点,调整完善工业设计相关统计指标体系。落实省政府相关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园区)、工业领域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的考核评价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开展对工业大县(市、区)与各高新区新产品开发工作的评价与公开排序。完善相关评价考核办法,使评价体系进一步体现促进工业设计提质升级的发展导向。
  (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服务。鼓励工业设计成果申请专利,加强依法保护。鼓励在平等协商、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签订购买设计服务合同。鼓励企业建立与设计绩效挂钩的激励制度,进一步发挥高端工业设计人才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加强工业设计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打击各类侵权行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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