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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政发[2014]3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8-19
实施时间: 2014-8-19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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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9日
  序 言
  为大力推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增强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重要引领作用,更好地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支持和保障,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为《国家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沈政发〔2011〕12号)、《沈阳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沈政办发〔2011〕4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意见》(沈政发〔2014〕12号)、《国务院关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102号)、《沈阳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规划纲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17年。
  规划领域包括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等五大行业类别,涉及部分新兴服务领域。
  专栏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界定
  生产性服务业是指渗透到经济部门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生产过程中(与家庭和个人相对应)的活动,是一种中间需求的服务业。主要功能是为生产中不同阶段提供服务产品,并且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下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6个行业门类、22个行业大类,共包括148个行业小类的分类标准。结合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指标体系安排意见》的有关内容,按照业务活动特点,生产性服务业可划分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流通服务五大类别,涉及部分新兴服务领域。
  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
  信息服务包括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
  科技服务包括地质勘查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
  商务服务包括租赁业、商务服务业。
  流通服务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批发业。
  注: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我市,如国家、省下发新的规定,此标准立即废止。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给予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推动服务业发展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全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和提升整体竞争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呈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1.总体规模增长迅速,占第三产业比重不断加大。
  2005-2013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不断攀升。据估算,9年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0%左右,占第三产业比重从近40%增至45%以上,基本呈现稳步攀升的态势。从各行业发展情况看,除流通服务平均增长速度略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外,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均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其中商务服务增加值增长最快,平均增速达17%以上。(详见专栏2)

专栏2:2005-2013年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增速(%)

指标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平均增速

地区生产总值

16.0

16.7

20.5

16.3

14.1

14.1

12.3

10.0

8.8

12.7

第三产业增加值

11.7

13.6

16.1

15.0

12.3

13.7

11.0

8.9

7.6

12.2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

12.1

15.2

22.4

16.3

13.9

14.5

13.3

10.4

10.5

14.3

金融服务增加值

-12.8

16.5

55.9

7.1

24.7

8.8

16.8

11.3

9.2

15.

信息服务增加值

20.2

19.7

44.6

12.9

18.9

8.3

7.7

10.3

11.4

17.1

科技服务增加值

7.8

5.2

3.7

43.7

14.6

24.8

19.7

20.7

13.2

17.0

商务服务增加值

22.8

16.8

22.8

24.5

16.6

20.3

16.2

13.2

14.7

19.4

流通服务增加值

16.4

14.9

10.1

14.8

7.3

15.4

11.2

10.3

9.2

12.1

  2.内部结构不断优化,高端服务业比重稳步提升。
  2005-2013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据估算,2013年,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5%左右,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20%左右。从生产性服务业内部结构看,流通服务业占比居首,达40%以上;其次为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服务业。从占比发展趋势看,2005-2013年,流通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比重分别呈现较大幅度的回落和攀升,幅度均在10个百分点以上,信息、科技、商务服务业结构相对稳定。
  3.产业布局不断优化,集聚区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合理化布局带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全市逐步实现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方式转变、空间规模扩大和产业能级提升。铁西区宝马新城和滨河新城建设稳步推进,沈河区金融商贸开发区、大东区汽车城、沈北新区总部经济集聚区、苏家屯区商贸物流商务会展产业带、于洪区沈阳国际物流港等一批新兴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已具备一定规模。金融保险、第三方物流、软件外包、研发设计、商务会展、总部经济、广告创意、工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向新兴产业区集聚,“东西南北中”纵横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聚集和辐射效应日益凸显。
  4.“主辅分离”进程加快,发展方式实现优化调整。
  近年来,市政府积极引导、推动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分离生产性服务,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动上下游服务环节分立和外包,逐步引导企业将服务功能从制造业等主导产业中剥离,提升企业的主营业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机床集团、沈鼓集团、特变电工沈变集团、北方重工、远大集团、三一重工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通过设立专业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已率先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生产物流、销售物流、产品营销等业务分离,实现资源整合和效率提高,促进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为全市制造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强力保障。
  5.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基础夯实完善。
  我市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道路交通、物流仓储、公共平台等生产性服务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继建成,研发、设计、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陆续投入使用,生产性服务业的供给能力逐步增强。
  (二)主要问题。
  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在总体规模、发展速度和行业实力上呈现良好态势,但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产业发展仍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挑战和问题。
  1.总体规模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居中,保持在第八、第九位,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城市的规模差距较大;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仅为北京市的16%左右,差距明显。目前,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呈缓幅增长趋势,消费性服务仍是带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力量。
  2.内部结构仍需优化。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参与竞争主要依赖成本和价格优势,仍以流通服务业为主,近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40%左右,体现生产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北京市的8.3%和9.9%。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速度较慢,高端服务主要围绕产品生产,涉及面较窄,缺乏行业竞争力。
  3.供给需求存在错位。从供给看,约90%以上的科研成果未能实现产业化,金融业供给未能完全支撑现代科技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全方位现代物流服务相对缺乏;从需求看,受竞争环境和自身条件影响,多数工业企业竞争策略主要依赖成本优势和价格竞争,产业链侧重实体产品生产,导致生产性服务业需求弱化。全市需求和供给未能形成有效匹配。
  4.集聚效应尚不明显。我市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分布相对分散,业态种类较少,聚集程度较低,制造业链条上的技术研发、信息服务等关键环节得不到服务体系的协作配合和有效支撑,大量生产性服务在企业“内置”。
  (三)面临形势。
  1.面临机遇。
  ——世界经济服务型发展趋势明显。当前世界经济正向服务型经济转变,生产性服务业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引导性力量,呈现与制造业互动、跨国转移自主扩张、内部结构升级、服务空间载体集聚化等趋势。
  ——中国经济处于发展方式调整的转型时期。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的新的发展战略期,经济发展正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由“高能耗”向“低碳化”转变。
  ——辽宁进入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再工业化”发展阶段客观上要求在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须推进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支撑第二产业更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
  ——沈阳迎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沈阳经济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先后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已取得显著成就,近年来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优化,基本形成“南高、西重、东汽、北农、中服”的产业空间新格局;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加工制造业加速向中心城区周边集聚,区域中心城市的引领和辐射力量不断增强,我市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具备了良好的区域经济环境。
  2.面临挑战。
  ——经济面临发展瓶颈,突破刻不容缓。自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10年来,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14.9%。2013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86850元,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收入水平相当,进入此阶段需要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带动沈阳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产业面临转型挑战,发展迫在眉睫。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存在2个“70%”的现象,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7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70%。随着世界经济服务业化的趋势,我市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需要由低端向高端转化,围绕装备制造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方向包括加大研发设计力度、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强化管理和控制等方面,而我市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在上述3个方面均较薄弱,亟需找出突破的路径。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发展事不宜迟。我市要实现基本建成国家中心城市目标,服务业作为重要的支撑产业,其各项综合指标需大幅度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要保证对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拉动作用。目前,我市在生产性服务业的空间布局、内部结构、产业链等方面处于中级阶段,加快发展速度和提升发展质量事不宜迟。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三大目标”,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生态宜居之都,以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国家现代服务业试点为契机,以铁西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立足于中心城市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快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发展,全面提升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流通等生产性服务业整体规模和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中心城市的竞争力,为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创新、产业联动和科学规划的基本原则,具体体现在如下8个方面:
  1.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沈阳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技术创新重点是强化技术创新团队的构建与培养。着力点在于:政府设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建立创新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
  2.组织变革。实现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逐步与国际接轨,需将生产性服务业从企业中逐步分离。着力点在于:学习国际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组织经验,促使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实现组织优化;整合行业间生产性服务业组织结构,实现行业组织模式优化。
  3.市场细分。学习借鉴国际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市场细分的经验,走市场细分的发展道路。着力点在于:政府发挥重要的推动与调控功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转型升级;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准入机制。
  4.要素引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对发展要素有较大需求。着力点在于:政府与企业合作,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建立科学长效的要素引进机制;重点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建立高、中、低3个层次的人才引进体系。
  5.集中扶持。集中扶持发展主要包括资金、人才、空间区域规划和制度等4个方面。着力点在于:重点扶持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选择各地区的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建立中长期扶持发展计划。
  6.特色引领。立足产业优势,结合区域特点,探索适合我市的新型发展道路。着力点在于:以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口;突出重点发展领域,带动其他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
  7.高端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金融、科技、信息等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效应大的生产性服务业。着力点在于:以现有空间和产业格局为依托,做好高端服务业行业和区域规划;延伸服务领域,拓展服务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把握新的经济增长点。
  8.双轮驱动。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同时,注重发展与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的生活性服务业。着力点在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周边生活配套项目建设;重点规划金融、物流等服务业中与生活相关部分在生产性服务业集中区域的布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17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经济规模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服务业年均增速,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0%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以上。
  2.体系建设。到2017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和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形成立足沈阳经济区、面向东北、服务国内外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3.空间布局。到2017年,形成以城市中心区为核心,以“金廊、银带”为骨架,以城市主导产业发展带为支撑,以县域新城为补充的“三大圈层”分层推进的生产性服务业总体发展格局。
  4.集聚发展。到2017年,全面建设25个总量规模大、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并引进100家具有行业领导力、市场竞争力的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集团),显著提升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高端化、集约化、集聚化效应。
  5.融合互动。生产性服务业与装备制造业融合互动发展程度达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全市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要动力。
  三、产业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金融服务业。大力推进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国家级优化金融生态综合改革试验。以金融改革创新为重点,以建立产业金融创新体系为核心,提升全市金融业的集聚力、贡献力和辐射力,建立金融特色突出、金融生态良好、空间布局合理的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服务沈阳经济区发展、覆盖东北地区、辐射东北亚区域的金融中心。到2017年,全市金融业税收占服务业税收比重达18%;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排名进入前10名。
  1.加速金融总部机构集聚。重点支持引进和设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总部及东北区域总部,吸引和保留金融总部的各类分化业务、职能分支机构,以及金融产品研发和金融信息聚散等总部金融的高端服务功能;鼓励金融商贸开发区、金融街等重点金融集聚区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和券商直投、金融租赁、基金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集聚,推动全市金融机构组织层次升级。
  2.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保持信贷投入适度增长,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引导信贷资金支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计划等融资工具,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保险公司总部引进和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经济的保险补偿作用和投资功能。
  3.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推进沈阳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大力发展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强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平台;探索开展场外市场建设,提高场外证券交易效率;做大做强东北产权交易市场,建成东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和发展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沈阳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将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建成全国主要的区域性新型资本市场平台;加速构建全国性钢材期货交易市场、东北黄金交易市场、辽宁泛亚金属交易中心、东北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东北环境资源交易市场、东北仓单交易市场。
  4.推动产业金融体系建设。依托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优势,推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制造业与金融业互动发展机制。鼓励和推动沈阳机床等制造业企业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向金融领域渗透,组建更多面向东北地区的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吸引国内外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发展;金融机构要为制造业发展、跨地区并购重组提供信贷等资金支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产权交易、风险投资、融资租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等金融服务。推动沈阳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成为全国产业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
  (二)加速发展信息服务业。把握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信息产业新一轮重组和转移的有利契机,贯彻落实国家“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智慧城市”、“宽带中国”等战略部署,提升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和高端发展能力,加速信息技术在各类应用中的融合渗透。大力建设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和国家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加速将信息服务业发展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到2017年,全市信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000亿元。
  1.壮大软件服务业规模。以打造“中国软件名城”为目标,加快东软软件园、沈阳国际软件园、沈阳光电信息产业园、于洪智慧感知产业园、棋盘山生物信息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发展;积极支持东软集团、东大自动化、高精数控、先锋集团、荣科集团、蓝英自动化、辽宁天久、易讯科技、畅通数据等一批本地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引进国际国内知名软件企业,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外包品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科研投入,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各类行业应用软件等开发力度。以“两化融合”为契机,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打造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物联网相关软件产品和服务、云计算和超算中心等六大产业集群。积极争取将我市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面建设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国家“两化融合”示范基地。
  2.大力发展通信产业。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推进光纤入户,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建设,推进下一代宽带技术的研发应用。扩大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覆盖,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和应用,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网络质量。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实现资源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公用设备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实施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工程。以德信、新邮信、中兴通讯等企业为依托,加快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推进与新一代移动通信有关的设备关键部件及测试仪器,数字集群通信设备、下一代网络系统和设备,高速光传输、交换、接入设备及关键部件等产品产业化。
  3.拓宽电子商务应用。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加速电子商务与本市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多元融合,力争到2017年,形成“一个基地、三个中心”,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研发创新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运营结算中心,辐射和引领沈阳经济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实现30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全市网络零售额力争实现600亿元,基本形成优势突出、覆盖全面的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实现电子商务与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业的深度融合,建成具有沈阳特色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电子商务技术和应用模式创新,加快构建以电子支付、社会信用、物流配送为主体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推进第三方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和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实用高效、多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推进以行业骨干企业为主导的B2B(企业间)电子商务应用,促进B2C(企业和消费者间)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搭建和完善中兴大厦、商业城、五爱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机械装备、钢铁、石化、汽车等优势产业的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和对接,加速推动金融、保险、会计、会展等专业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互动,全面提高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覆盖范围和应用水平。大力发展浑南区“国家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做好普洛斯、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安博、嘉民等已入驻企业的管理和服务,继续加强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及物流配套企业的招商工作。
  4.积极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产业。以沈阳东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昂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为依托,加快培育和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态,推进网络信息服务体系变革转型和信息服务普及。扩大软件信息服务出口,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以浑南区和沈北新区两大动漫产业基地为载体,重点发展原创动漫和游戏研发设计、高水平动漫加工代工、原创动漫衍生品、广播电影电视和音像制作、艺术创意设计,以及文化艺术品创意创作和表演等技术产品。
  (三)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按照“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激活资源、拓展服务”原则,全面整合、有效配置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增强科技研发和设计服务能力。培育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服务企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集聚力强的科技服务产业基地,全面构建功能完备、运行高效、开放协作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以制造业研发为重点,建设中国制造业研发基地和国家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到2017年,科技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80亿元。
  1.做强科技研发服务业。依托沈阳航空产业“一基地、三园区”、棋盘山泗水科技新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沈阳)示范基地、沈阳浑南国家大学科技城等高新技术园区,大力提升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等科技服务水平。重点围绕IC装备、现代建筑、输变电、汽车及零部件、光电信息等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做大做强东北大学国家冶金自动化工程技术中心、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高档数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沈阳工大工业设计中心等一批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业设计机构,强化前沿技术、多学科融合、交叉技术、中间试验研究。围绕沈阳经济区发展需要,依托我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学科和优势领域,加快发展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到2017年,力争达500家。吸引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企业研发中心入驻我市,做强本土民营研发服务机构,扶持重点工业企业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
  2.加快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鼓励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以及科技人员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科技中介机构在我市建立合作、合资或独资的服务组织。培育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济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评估、科技投融资和风险投资的服务组织,形成社会化、网络化、创新化的服务体系。建设特色创新基地,重点推进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等国家大学科技园、民营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等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综合性、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推进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制药、节能和环保、航空航天等一批创新基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强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情报研究所等网络体系及沈阳科技文献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面向社会、服务中小企业、研发产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提高本地区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平台、专业技术平台和数据信息平台。
  3.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重点发展集研发、设计、制造、工程总承包、运营、投融资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着力培育综合环境服务龙头企业。研发城市空气质量监控预警技术以及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处置利用技术。大力研发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加快脱硫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技术产业化。研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关键技术及装置,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关键技术,电子垃圾回收堆存处置技术及体系。大力推进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列入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提高园区陶瓷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余热回收利用率和生活用水回用率;大力推进我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建设工作,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运设施、收运体系、处理工艺的管理和建设。
  (四)做大做强商务服务业。依托我市区位和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培育本土高端商务服务品牌,着力构建以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和中介服务为支撑,其他商务服务为补充的经济发展格局,形成功能完善、服务规范、与国际接轨的商务服务体系,实现商务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北方商务会展中心。
  1.大力发展企业管理服务。实行“内培外引”战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国际组织机构、商会组织、外商代表机构总部入驻我市,设立管理、投资、研发、营销、采购和结算等区域总部,培育一批本土综合性企业集团总部品牌。强化企业总部的对接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总部的控制和集散功能,提升高端服务要素的集聚和辐射效应。重点推进东北总部基地、沈阳CBD宝能国际金融中心、沈阳华强商业金融中心、恒隆市府广场、世茂五里河广场、华府天地二期等一批具有国际水准、超大体量的高端商务设施项目建设,提升商务楼宇物业管理水平,更好地承接国内外各类总部企业入驻。加快形成总部与金融、研发、设计、信息、物流、会展、中介咨询等融合互动的总部聚集基地,实现总部企业的有效聚集和融合发展。
  2.积极发展中介服务业。到2017年,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力争达16000户。建立和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公信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介服务品牌机构,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独资、合资等形式入驻,提升我市中介服务业的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运作规范、辐射力强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重点发展管理、信息、项目、投资、策划等咨询服务组织;加快发展金融、法律、会计、税务、保险等代理服务组织;积极发展协会、商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规范发展经济、审计、信用、资产、检测等评估鉴证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组织。
  3.加速发展会展业。以“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海内外”为宗旨,大力发展多门类、高档次、强辐射的现代会展业,积极推进我市会展经济的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发展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珠宝展等6个成熟会展品牌,力争取得“国际会展联盟”(UFI)认证;培育和支持中国东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汽车工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等10个国家级会展品牌;做大做强东北国际工业博览会、东北五金工具展、东北连锁及特许加盟展等专业会展品牌。全面发挥会展业在市场信息平台牵引、招商引资引领、拉动内需载体、扩大民生、促进投资、规范管理的“六大效应”,成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新引擎。
  4.大力发展广告业。鼓励优势广告企业完善公司管理模式,通过采取上市、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组建创意领先、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较强的龙头广告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中小广告企业,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鼓励广告企业全面提高创意策划水平,重点发展广告创意、品牌策划、营销策划、企业形象、包装设计、信息咨询等业务,积极延长广告服务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广告企业拓展境外广告市场,积极承接国际广告服务外包转移,引导大型广告企业开展市场开拓型和跨国经营型对外投资和经营。
  (五)优化提升流通服务业。按照“设施升级、效率提高、体系完善”的原则,加快物流基础设施与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作高效、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和现代批发市场体系。努力打造成为沈阳经济区物流网络核心城市、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和东北亚重要国际物流节点城市,成为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的国际商贸中心。
  1.大力发展物流业。到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占服务业税收的比重均达8%。积极培育社会化物流需求,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通过流程再造、服务外包、资产重组等方式释放物流业务,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培育A级物流企业,到2017年,3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15家。重点推进沈阳国际物流港等7个物流集中发展区建设,以及中铁集装箱沈阳中心站、传化公路物流港、桃仙空港航空物流基地建设。结合物流基础设施节点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加工园区、中转联运枢纽建设,配套构建我市物流信息体系,整合区域和行业信息资源。加快发展共同配送,探索建立区域共同配送中心。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整体物流配送效率。重点培育20个以上配送中心,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加快建设鲜活农产品(食品)采收、加工(制作)、储藏、运输和配送的冷链物流设施,构建全程低温控制冷链物流体系。重点培育成大冷链、东北冷鲜港等20家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以信息化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化,提升物流系统整体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2.提升批发交易市场发展水平。加强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分类管理,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相适应的批发市场等级体系。到2017年,全市商品市场交易额力争突破3300亿元,形成电子商务应用率高、物流配送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的新型商品市场体系。围绕沈阳经济区主导产业需求,重点发展钢材、建材、机械等生产资料批发交易市场;围绕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着力发展粮食、果蔬、水产品、农机、种子等批发交易市场;围绕零售业发展,积极发展轻纺、服装、电子、百货等日用消费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培育东部果蔬、东南部日用消费品、东北部陶瓷建材、西部钢材和建筑装饰、西南部农产品、西北部机动车配件和生产资料等六大市场集群;新建和改造农产品、花鸟鱼、手机通信、轻纺、服装、钢材、五金、建材、二手车、农机、果蔬批发等20个大型商品批发交易市场。形成一批特色明显、规模突出、交易灵活、集聚力和辐射力强的专业市场。推进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搭建重点行业电子交易平台,大力发展在线批发交易。
  四、空间布局和集聚区建设
  总体布局(详见图1):依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分布情况,形成以城市中心区为核心,以“金廊、银带”为骨架,以城市主导产业发展带为支撑,以县域新城为补充的,“三大圈层”分层推进的生产性服务业总体发展格局。
  (一)“第一圈层”:城市中心区。即三环以内区域,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城市中心区是构建国家中心城市服务职能的承载主体,是城市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区域。城市中心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以“金廊、银带”为重点,突出发展金融业、商务服务业。
  “金廊”是我市服务和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中心与枢纽,汇集金融、总部经济、商务会展等城市高端服务要素,是提升服务能级和城市影响力的核心动力源。建设东北金融中心,充分利用沿线土地资源及在建高端商务楼宇,引导新的金融总部机构集聚,突显金融业主体功能,全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金融市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之一。建设商务总部经济中心,结合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大力吸引金融、中介和其他大型集团公司总部,形成规模效应,加快商务会展、科研信息、文化创意、高端商贸等业态集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银带”是以浑河两岸为空间载体,汇集科技创新、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研发中心、孵化基地等要素,是发展科技信息等服务业的重要功能带,与“金廊”共同构成全市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核心骨架。
  “第一圈层”重点发展以下11个集聚区(详见图2):
  1.沈阳金融商贸集聚区。东至小北关街、天后宫路、奉天街,西至北三经街、青年北大街,南至中山路,北至长大铁路(沈阳北站)。形成以金融总部、产业金融、商业金融为特色主体的三大金融功能分区,建设国家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
  2.和平金融街集聚区。东至三经街,西至南京街,南至南五马路,北至市府大路。围绕生产企业投融资服务,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环境等方面创新思路,积极引进、设立有影响力的产业金融机构及相关配套企业。打造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一站式服务的金融超市。加快建设东北地区唯一的中小企业投资融资云计算服务平台。
  3.五里河国际商务集聚区。东至五爱街,西至三好街,南至浑河北岸,北至文艺路。依托世茂五里河广场、华润万象城、东北文化传媒中心、嘉里中心、茂业城、夏宫城市广场、佳兆业商业广场、新世界会展中心等大型综合体项目,大力引进总部企业、高端服务企业,发展中介咨询、商务会展、传媒、科技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4.环北陵商务集聚区。东至陵东街,西至黄河大街,南至崇山东路,北至泰山路,依托北陵城市绿肺天然氧吧的生态环境优势,融合区域内的行政文化、都市文化和历史文化,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商务服务、会议会展、涉外服务等产业,借助毗邻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的地域优势,着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行业领军企业,建设区域性总部基地。
  5.三好街高科技园区。东至青年大街,南至二环桥,西至三好街,北至文化路。重点打造IT产业、文化产业和配套服务等三大功能区,重点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和维护、各类软件服务、电脑软硬件及数码产品批发零售等信息技术服务。
  6.沈河东部新城集聚区。东至三环绕城高速,与东陵公司毗邻,西至高官台街及新立堡东街,南至浑河北岸,北至大东区。重点建设“一中心、三基地”,即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以及科研集群基地、孵化基地、产业基地。引进国内外品牌企业、行业龙头和知名科研院所,创建农业科技、低碳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无线互联网、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7.长白岛研发设计服务集聚区。东至长白岛,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南至苏家屯区界,北至浑河。围绕生产企业的设计研发需求,依托三好街科技信息资源延伸,建设高科技孵化器,培育中小研发设计型科技企业,推动软件外包、网络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沈阳东北创造中心,以智力资源为核心支撑,大力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8.铁西金谷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东至卫工街,西至红旗桥,南至北一路,北至秦沈铁路。建设装备制造企业、金属贸易企业的总部基地,引进金融商务、教育培训机构,研发设计打造专业技术平台、交易平台、资源共享平台,设立行政服务、学术交流、展览展示等九大中心。
  9.皇姑首府科学城集聚区。东至长大铁路,西至沈飞机场,南至金山路,北至圣安路。发展以都市研发、企业总部、IT产业、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等都市特色产业,建设集新型都市工业、文化科技融合产业、科技研发于一体的大型产业综合体,形成产业和城区良性互动、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实现产城一体化。
  10.大东汽车城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东至京哈高速—沈阳过境绕城高速,西至长大铁路,南至上园路、工农路,北至平望路。依托华晨宝马、华晨中华、上通北盛、华晨金杯四大整车制造企业优势,围绕大东汽车城建设,大力发展物流、金融、贸易、文化等汽车相关产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构建完备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11.浑南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东至东三环,西至长青街,南至沈中线,北至浑河南岸,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区。
  (二)“第二圈层”:城市三四环区域。即三环以外及四环周边区域,是城市工业支柱产业发展带和生产性服务业主导区。根据区位条件、产业集聚、资源基础的差异,构建与工业支柱产业相辅相承的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流通服务业,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打造具有新型工业化示范作用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第二圈层”重点发展以下10个集聚区(详见图3):
  1.浑南国家大学科技城。东至机场高速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机场北路,北至三环。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科技研发、文化创意、智能装备、健康医疗、物联网及相关产业。
  2.沈北商贸商务示范区。东至七星大街,西至道义大街,南至蒲河大道,北至纬一路。重点发展商贸商务、总部办公、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区域性总部经济基地、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和特色休闲度假基地,建设立足沈阳、面向辽宁、辐射东北的生态商贸区、辽宁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和东北商贸功能区。
  3.沈北综合物流园区(专业市场集群)。东至203国道,西至长大铁路控制线,南至四环控制线,北至新城子常州路。依托中远物流、联合物流、宝供物流、佳吉物流等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农产品、汽车零部件、日用品、医药、生产资料等五大专业物流,建设沈北综合物流园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业,规划建设大型现代化商品交易平台,打造集展览展示、电子交易、分拨调度于一体的多功能商品物流采购中心。
  4.铁西“宝马新城”产业科技集聚区。东至滨河新城,西至浑河三十街,南至浑河,北至化工园区。建设集整车零部件制造及研发设计、汽车展示博览、汽车旅游、文化公园、商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汽车产业之城和科技之城。
  5.铁西“滨河新城”创新生态集聚区。东至三环,西至宝马新城,南至浑河,北至沈辽路。建设行政办公、科技研发、公共服务、文化体验、休闲娱乐、高尚社区等城市功能与环境建设互动发展的创新之城、生态之城和活力之城。
  6.沈阳国际物流港(于洪区)。东至三环,西至沈西铁路,南至沈胡路,北至秦沈铁路。重点建设中铁集装箱中心站、保税物流园区、陆港物流园区、现代物流企业集聚区、工贸配送仓储区,以及农产品、工业品、食品、日用品、生产资料等专业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电子商务平台。
  7.永安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于洪区)。东至三环,西至中央大街,南至规划路,北至沈胡路。以沈阳特种机床城公共服务平台和机床博览中心为依托,围绕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产品检测、中试加工、职业培训、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8.沈阳国际会展商贸城(苏家屯区)。东至桃仙机场,西至沈大铁路,南至十里河,北至三环。依托沈阳国际展览中心商务圈,建设集总部经济中心、国际会展商务、现代商贸物流及配套加工于一体的高端展商产业集群,打造中国北方国际会展商务中心。
  9.棋盘山泗水科技城。东至高望公路,西至沈棋公路,南至集锡高速,北至毛望公路。重点发展眼产业、先进医疗器械和健康医疗产业,形成集生物技术研发、教育培训、成果转化、商务休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产业链,建设国家级生物技术产业基地。
  10.沈抚新城集聚区(浑南区部分)。以建设沈阳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核心区、滨水生态智能港、国家文化创意示范区为目标,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及设计、科技研发、教育培训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三)“第三圈层”:县域新城发展圈层。即“一市三县”(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是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区。发挥新民新城、辽中新城、法库新城、康平新城等县域中心的服务功能,结合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物流、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同时,围绕传统农业升级和“三农”发展,构建面向农业的产销、科研、物流、检验等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打造县域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第三圈层”重点发展以下4个集聚区:
  1.新民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东至沙岭交界处,西至振兴街十四路,南至秦沈铁路,北至沈胡路。重点围绕包装印刷产业,发展现代物流、特色市场、新兴商贸、教育科研等生产性服务业。
  2.辽中近海保税物流集中发展区。东至茨榆坨镇,西至蒲河东岸,南至沈盘公路,北至大莲花村。充分发挥近港优势,重点发展综合保税和港口物流,建设集仓储、区域配送、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保税物流集中发展区。
  3.法库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东至沈康高速,南至半拉山村,西至前屯村,北至法包线。围绕陶瓷、通航产业,重点发展陶瓷研发设计、产品检测、商务会展、物流,以及为通航产业发展提供原材料供应、整机组装、机场运营、飞行培训、地面维护、研发试验等生产性服务业。
  4.康平县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东至203线,西至顺湖街,南至东五线,北至中心街,围绕塑编、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新材料等四大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商务会展、金融服务、产品研发设计、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发展工作体系。
  1.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市生产性服务业联席工作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议全市生产性服务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审定促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重大事项;督促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执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共同推进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外经贸局、统计局、质监局、政府研究室、金融办、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绩效考评办及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2.建立规划体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业总体发展规划及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各地区、相关部门要组织编制生产性服务业行政区域、集聚区、五大主要行业、主导产业等发展规划,明确各地区总体功能定位和各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形成层次分明、特点突出、区域错位、产业集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规划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规划的宏观指导和执行力度,避免趋同发展和重复建设。
  3.完善统计和考核体系。加强生产性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强化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基础,改革创新统计方法,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数据信息发布制度,做好统计监测,准确反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状况和趋势。建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制度,将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指标量化、分解,作为考核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创新发展体制机制。
  1.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推进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沈阳市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沈阳市国家级优化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和铁西区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积极开展先行先试,解决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建立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形成对全市乃至全省服务业发展的示范效应,增强我市服务业发展活力。
  2.加快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策引导”的原则,在铁西区、浑南区、沈北新区、大东区等地区,选择一批意愿强、基础好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分立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业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搭建服务平台,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力争在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3.深化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大力吸引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总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品牌,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项目方面的合作,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我市生产性服务总体发展水平。加强区域协调合作,形成产业梯度发展、合理分工。
  4.优化发展环境。大力营造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典型经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入的生产服务行业和领域,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费用,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加强政策引导。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对于分离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在分离初期给予土地、水、电、气等经营要素与工业同价;对于“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对于高技术企业分离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享受原有扶持政策;对于分离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国有资产定价和处置、特定人员安置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向国家和省申请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对我市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
  2.制定出台我市相关扶持政策。认真梳理和把握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围绕加快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鼓励生产性服务业态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化、高端化、集约化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出台优惠鼓励政策。同时,明确各项政策的实施主体、操作办法及责任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政策协调落实机制。
  3.发挥市产业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全市产业资金对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增加资金规模,支持鼓励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支持公共服务领域优先发展。定期开展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评估,适时调整支持方向和方式。各地区要做出相应安排,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4.提供融资和用地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加快开发适应服务业需要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面向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合理调整城市用地结构,逐步增加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对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建设项目,在供地上给予优先安排。
  (四)强化载体和设施建设。
  1.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市、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纳入市级规划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绩效考评。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重点向服务业集聚区倾斜,引导金融、流通、信息、科技、商务等服务行业向重点功能区集聚。建立和完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科学评价体系和奖励机制。
  2.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品牌建设。加大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高起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一批新项目尽快落地并开工建设。围绕集聚区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策划和推出一批重点项目,形成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滚动开发建设,层级和能级不断提升的新格局。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区域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
  3.提升服务业载体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对工业地产、商业地产项目运营主体的招商工作,提高项目利用率。鼓励和支持项目建设单位优先建设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服务的地产功能设施。积极探索实行捆绑式土地供应政策,鼓励开发商在面积有限、地价和开发成本较高的集聚区内,开发建设各类总部楼宇,吸纳企业管理总部和金融保险、研发设计、中介咨询、公共平台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入驻。
  4.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模式,打破行业、部门、规模和所有制等因素制约,通过并购、投资、参股和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合资合作,促进分离的生产性服务企业获得相关行业服务资质认证和提升服务资质等级。推进企业与社会公共性资源要素整合,尤其注重整合分散的高端服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利用,拓宽服务领域,做大市场规模。重点支持为产业集群、优势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提供支撑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信息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1.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在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多渠道、高层次引进业务拓展能力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复合型管理和专业人才。实行同引进科技人才相一致的激励政策,形成以优势产业集聚人才、重点项目和企业吸引人才的发展机制。
  2.建立人才培训体系。从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发挥现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增加紧缺专业、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信息技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紧缺人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实训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职业培训。
  3.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适应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的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健全职称考评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及考核鉴定办法,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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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 甘政发[2014]12 2014/12/31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冀政发[2015]7号 2015/3/30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市政府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从工业 宁地税发[2009] 2009/8/21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加快推进生产性服 沈政办发[2013] 2013/5/2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 厦府办[2014]19 2014/12/29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 青政[2014]73号 2015/2/1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 川价发[2007]16 2007/9/26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工业企业分立生 沈政办发[2014] 2014/9/9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 苏府[2014]156号 2014/11/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沪财税[2011]46 20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