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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14]19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30
实施时间: 2014-12-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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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单位:
  新纳税申报表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近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4]5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贯彻落实新纳税申报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深入推进新纳税申报表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研究,全面掌握新纳税申报表
  新纳税申报表简化主表,按照普遍性、重要性原则设计附表,其体系完整、结构严谨、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相比旧纳税申报表有较大创新,且更加复杂,填报难度较大,对税务机关和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下功夫全面掌握整套报表,尤其是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人员更要深入学习,以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实施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打好基础。市局于12月22-23日举办了新纳税申报表培训,为各单位培训了师资力量。下一步,各单位要迅速展开内部培训。一是各单位的师资人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单位内部进行培训;二是相关人员要深化自学,对照新纳税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结合市局下发的PPT等学习材料,逐个报表学习,力求学懂学透;三是针对报表填报的疑点难点问题,集体攻关,内部研讨;四是选取不同行业、规模企业的实际财务数据,模拟填报新纳税申报表,进一步深化对报表的理解。
  二、广泛宣传辅导,切实提高纳税人的填报水平
  市局将印制部分纸质申报表、填报说明,订购部分培训用书,发放各单位作为培训材料,总局视频培训光盘下发后,将挂到网站,供纳税人下载学习。各单位要结合所辖查账征收企业业务情况,分析企业填报需求,按照“分类培训”的思路,采取培训会、疑难解答、点对点等形式对不同行业、规模、业务的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辅导,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一是举办不同类别的培训会,重点讲解新纳税申报表的设计理念、报表体系、填报要求、政策口径、逻辑关系等内容,辅之以相关案例,讲明如何将发生的业务填报到相应的报表;二是充分利用税企连线等渠道,及时解答纳税人的问题;三是在大厅备置新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等材料,以便纳税人领取学习。
  三、开发申报系统,便利纳税人申报
  新纳税申报表申报系统正在加紧开发中,明年1月份进行测试,2月1日正式上线,并附申报系统操作说明,供纳税人申报使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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