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政发[2012]88号文件有关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发[2014]8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7-30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6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全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有关规定,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2]88号)第六条第(三十一)项修改为“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其中地方分享部分”。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7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青国税发[2008] 2008/4/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 青地税二函[201 2010/4/7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4/1/1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2/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告知书 2014/8/2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2/1/1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5]99号 2015/10/1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4/5/9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工作的 黔国税函[2014] 2014/4/18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月[季 内国税所便函[2 2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