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5-1-30
实施时间: 2015-2-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对电池、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以及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税则号列:85071000、85072000)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
  电池、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电池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2.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海关总署
  2015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
1.电池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doc    
2.涂料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关税[2016]63 2016/12/1
关于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2/13
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5/10/1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2015/2/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5/2/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公 青海省国家税务 2015/2/17
关于干玉米酒糟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17]32 2017/12/20
关于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