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15]1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22
实施时间: 2015-1-2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9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中注协《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填报时间
  2015年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工作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请各事务所于3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表(excel格式)的填报,发送至北京注协注册部公共邮箱(zhucebu123@)。
  二、相关要求
  1.本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继续沿用上一年度的下载excel表格方式填报,请各事务所务必全面、客观、真实填列。同时,部分填报信息也将继续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直接导入,填列信息以2014年12月31日的信息为准。
  2.请各事务所务必指定一名综合评价填报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信息填报工作。为了便于在线及时交流咨询,欢迎各事务所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加入现有的北京注协注册部“注册管理工作QQ群”,群号157361261。各事务所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注册部。
  3.请各事务所将填报好的事务所综合评价表纸质表格,加盖事务所公章后留存,待中注协核查阶段审核,暂时无需提交北京注协。
  联系人:吕萍
  联系电话:88221020
  附件:
  1.中注协《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1号)
  2.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2.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 鄂注协发[2010] 2010/1/19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津注协[2014]85 2014/10/9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综 2021/4/16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 赣会协[2021]34 2021/10/18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湖北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 鄂注协发[2023] 2023/12/29
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公告 2014/1/22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 黑会协[2011]63 2011/12/20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5年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 浙注协[2015]34 2015/8/21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委员 冀会协[2014]39 2014/4/24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 吉财会管[2012] 201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