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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在2015年全科合格证发放环节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5]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1-14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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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及时办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全科通过人员登记入会,是协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协会在发放2014年度考试全科合格证期间,从加大宣传、联合办公、加强指导等方面,做好考试全科通过人员及时登记入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
  1.请各地协会在发放全科合格证前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在通知考生前来领取全科合格证时,可提醒考生提前下载并填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2.在发放全科合格证环节发放新版非执业会员入会指南,以适当方式向考生宣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特别强调会员能得到专业继续教育的知识更新、享受更多的会员服务。
  3.各地注协网站的考试、入会(注册)相关栏目,同时放置入会登记相关宣传和内容。推荐在当地注协网站增加宣传片链接,在各地注协内部、入会现场播放中注协宣传片,树立行业协会形象,加强会员的认同感。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的场地也可布置宣传展板和条幅,大小及内容可按各地情况自行设计。
  二、联合办公
  在发放全科合格证时,请各地注协的注册部与考试部联合办公,将领取和填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与领取全科合格证两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服务。可按以下步骤进行:(1)提前由考试部发文提醒考生领取全科合格证,网上下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并填写;(2)考试部工作人员现场对前来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与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进行分流,未填写好的可引导至注册部;(3)注册部向考试全科通过人员发放会员入会指南,提醒考生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可设立“填写台”方便未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的考生现场填写;(4)考试全科通过人员到考试部领取全科合格证。
  请各地协会注意考生入会信息填报的完整性,《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项目为必填,无此情况需填“无”,有利于我们后续联系会员,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强指导
  1. 请各地协会及时上报我会相关数据(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人数、领取全科合格证人员已登记入会人数)。中注协将定期通报各地协会全科合格证发放及会员入会情况。
  2.请各地协会及时总结发展会员工作经验,并于2015年9月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我会。中注协将总结和推广各地协会发展会员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各地协会发展会员入会工作列入协会工作考核内容。
  中注协注册部联系人:石 磊
  电 话:010-88250132 邮 箱:shilei@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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