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将广播电视部门有线电视入网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11]9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8-16
实施时间: 2011-8-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0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物价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广播电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4〕278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将我省广播电视部门收取的有线电视入网费、有线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和有线电视建设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在收取上述费用时,应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缴纳相关税收。
  8月1日后,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应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缴销手续,并到原发放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 发改价格[2015] 2015/11/16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 湘财综[2016]37 2016/11/7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 冀价行费[2012] 2013/1/1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直和中央在 2013/5/3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统计系统行政 湘价费[2005]17 2005/12/14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 粤财综[2014]89 2014/5/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 沪财税[2020]8号 2020/2/7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 京财综[2019]11 2019/7/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属执收单位《上海市行政 2024/10/14
大连市对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 大政发[1996]10 199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