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税收协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1-6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13年9月25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瑞双方分别于2014年4月3日和2014年10月17日相互通知已完成该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该协定及议定书自2014年11月15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5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上述协定及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博茨瓦纳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9/12
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5/14
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3/9/13
关于《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沙尼亚共和国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8/3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的 闽国税函[2007] 2007/1/26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储蓄 川国税函[2000] 2000/12/2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12/11